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三种情况可免试
2014年01月02日 09:29
来源:齐鲁网 作者:张蓓
记者从山东省招考院获悉,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2014年3月16日。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记者从山东省招考院获悉,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2014年3月16日。此次考试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至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7日至14日。
部分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两课”考试合格者可在规定5年内免笔试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在外省考试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山东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山东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据了解,自2015年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必须有山东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确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有相应专业学习经历和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半年以上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可代替教育实践经历。(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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