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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方案发布


来源:手机看新闻

12月9日,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自2014年起,我省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执行,省级统考科类进一步扩大。

12月9日,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省内美术统考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省外艺术类校考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24日。今年我市仍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非美术类专业与往年不同的是,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执行。此外,从2015年起,我省将开始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分两类11个专业类别

201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等共11个专业类别。

方案规定,编制招生计划时,驻鲁以外的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驻鲁以外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驻鲁以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使用我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招生院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要编2个专业代号并分列招生计划,且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录取原则。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划定本校有关专业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潍坊设省外院校考点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专业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考试科目分为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1月12日上午8:30—11:30为造型基础考试时间;下午2:00—5:00为色彩基础考试时间。

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并于2014年1月5日前将编排信息发至市招考办。《准考证》由市招考办发给考生本人。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当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明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城市统设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24日。

省级统考科类将扩大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4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省内院校的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2月10—24日。考生需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3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5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要求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成绩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业考试。

自2014年起,我省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执行,省级统考科类进一步扩大。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招生。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

《现代教育·2014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省内院校、在我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其专业考试安排,考生可通过招生院校网站或电话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

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既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它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填报其它的专业,要与取得的本科专业《合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填报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征集志愿时,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缺额计划为准,准确填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记者王叶妮)(原载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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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院校 艺术类专业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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