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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罪犯依法执行死刑


来源:东营日报

[提要]12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3罪犯执行死刑。故意杀人犯丁九强,与被害人刘某系再婚夫妻,双方因经济问题及刘某怀孕问题产生矛盾,2011年5月10日凌晨丁九强采用暴力手段致刘某身亡,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原标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罪犯依法执行死刑

12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3罪犯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丁九强,与被害人刘某系再婚夫妻,双方因经济问题及刘某怀孕问题产生矛盾,2011年5月10日凌晨丁九强采用暴力手段致刘某身亡,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抢劫犯宋洪武,2011年8月11日凌晨在陈庄镇某公司伺机盗窃并将目击者刘某杀害,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故意杀人、抢劫犯苏维,2002年10月30日晚,伙同谢光国、穆洪杰两人骗租淄博市张店区一出租车,途中将司机成某杀害,苏某销赃分得两万元。三起案件案情重大,后果极其严重,死刑宣判结果给以身试法者敲响了警钟。 (记者 刘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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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执行死刑 中级人民法院 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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