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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十佳模范老人”——张延孝


来源:东营网

他出生在1953年,1978年踏上工作岗位,先后担任东营市农牧局饲料工作站副站长、东营市农牧局劳动服务公司经理、东营市畜牧局草原监理站站长。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原标题:东营市“十佳模范老人”、安盛南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延孝

张延孝(右)在向居民介绍社区下发的通知。

“畜牧能手”散余热

张延孝的履历表证实,他是一位常年精力旺盛、乐于钻研的人。

他出生在1953年,1978年踏上工作岗位,先后担任东营市农牧局饲料工作站副站长、东营市农牧局劳动服务公司经理、东营市畜牧局草原监理站站长。全市畜牧生产、滨海草地改良、优质牧草引进、畜牧科技成果转化,这些领域都活跃过他的身影。

在畜牧一线奋斗多年,他曾受到省级表彰3次、市级表彰6次,被山东省中兽医研究会评为“中青年优秀合计拔尖人才”,被中国科学院授予“突出贡献奖”1次,被中国科学院《发现》杂志社编入《中华优秀人物大典》,授予“世纪精英”称号…… 这样一位“畜牧能手”,于2007年正式退休,却并未停止他的奉献和钻研。经市畜牧局推荐,他很快到安盛南区业主委员会工作,开始在社区发挥余热。

“工作长单”诉情怀

“要么就干好,要么就不干。”这是张延孝多年总结的工作座右铭。在社区岗位上,他也把这句话践行到底。

8年中,他的工作成果不断刷新,社区工作人员悄悄为他记录下了一份长长的工作单:

每天,负责兴盛工作站所有活动室的管理,包括晚上开关门、夜间保卫、夜间不定期巡查、卫生清理等工作。

组建了小区中老年人医疗保健操练习队,管理音响、自费购买光盘,帮助中老年人锻炼身体。

2008年,在市畜牧局支持下,为居民安装了小区中心广场高杆灯和雨阳篷。

2009年,争取上级资金45万元为社区安装了水系护栏,根除了溺水隐患。

2010年,针对小区太阳能管水箱爆裂,加热管、车库门破裂,个别楼顶漏水等,写报告争取有关单位支持,投资33万元,为居民维修车库门30个,更换真空管1132支、水箱6个、加热管4支;铺设雨污水管线32米,更换庭院路灯63盏、可视对讲主板8块、内机13部、雨水篦子38套、圆井盖23套。

2012年,多次争取街道支持,投资48万余元维修小区破损的楼房外墙,彻底解决了多年来存在的安全隐患。

2013年春天,争取资金为小区安装长椅、遮阳伞。

2014年,争取40万资金进行小区“大修”,解决墙皮脱落、外墙裂纹、楼顶渗水等难题,并先后为四川捐款1万多元……

“困难来了,就找他”

2007年刚刚投身社区服务工作时,张延孝骑的是一辆简陋的旧自行车,他的身影就这样穿梭在社区的各个角落,留给居民深刻的印象。

今年春天,女儿心疼父亲,为张延孝买了一辆电动车,他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他说:“我不会开车,也买不起车,靠这辆电动车在社区工作足够了。”对记者说这句话时,正是10月7日,“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张延孝还坐在居民委员会的办公室里,继续工作着。他的家人说,自从退休后干上了这份工作,他的大小假期几乎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

“你问我为什么?周围的街坊邻里这么信任我,我就得好好干。”张延孝如此向记者解释他8年如一日如此奉献的原因。这份“信任”,表现在日常生活的大事小事上。如今不少居民遇到问题,都习惯先来找张延孝问问,“社区的事哪有他不知道的?”

张延孝说,城里社区跟农村差别很大,对门邻居之间也可能很不熟悉,这给工作带来了挑战,也让他有了目标,那就是“想让城里的社区更有家的感觉”。

所以,每时每刻,那些看上去很好解决的寻常事,那些发生在社区的细微小事,在张延孝眼里都得到了无限放大,成了他时刻关心的大事,关心之余,他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解决这些事情。“困难来了,找延孝”,这句话正成为传播文明新风的一句口号,慢慢地在安盛南区悄然传播着…… (记者李晓琳)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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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

标签:张延孝 赡养人 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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