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刚:信贷资产证券化应优化市场结构
2013年11月15日 09:1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曾刚:信贷资产证券化应优化市场结构 正式的资产证券化改革虽然在2008年之后陷入停滞,但具有中国特色的“类资产证券化”创新却一直暗流涌动。特别是2010年之后,随着宏观调控紧缩的力度逐步加大以
3、信用增级存在困难
信用增级是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的关键环节。信用增级分为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就内部增级而言,超额担保是内部增级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在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超额担保财产归属于破产财产,这意味着超额担保无法实现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就外部增级而言,国外常见的有政府机构担保、商业担保公司担保、发起人担保、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等几种形式,但在我国,实行以上几种方式都存在障碍。
多管齐下推进试点
有鉴于以上的情况,未来要有序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扩大和常规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工作必不可少。
1、控制风险、审慎推进
仅从需求面考虑,目前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需求非常庞大。但若在相关的监管以及其他基础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贸然大规模推进,可能会产生一些潜在风险。尤其考虑到资产证券化在客观上具有信贷扩张的效应,过快发展,可能会给目前旨在限制信贷膨胀、推动经济去杠杆化的货币政策操作造成较大的干扰。
不仅如此,在微观层面,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处在发展初期,绝大多数银行尚未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内控制度,配套的IT系统也还需要一段时间建设。因此,笔者建议,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的初期,仍应对试点额度实施统筹管理,根据一定的规则并综合不同政策部门的意见统一制定并进行分配。然后,根据试点的情况,逐步放松额度管理,直至完全放开。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从长期看,为了更好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应考虑建立统一的法律框架,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制度,修订制约或与资产证券化相矛盾和相冲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会计、税收政策。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整个市场公平、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的形成。
3、建立常规化监管框架
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成为银行的常规化业务,监管部门也应该适度调整和完善现有的监管框架,以适应相关变化,重点应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应简化审批流程。在常规化之后,监管部门应只对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进行准入管理。在总量控制,审慎推进的前提下,将现有的业务审批方式逐步调整为备案制,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统一监管标准、减少行政审批、简化交易流程。
相关新闻: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