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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保护民企”做的太差


来源:中国企业家

江平是中国法学界真正的泰斗。他年少才盛,被著名法学家钱端升誉为“政法二才子之一”。年轻时曾经远赴莫斯科大学学习法律,与前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共事过一段时间。回国后,适逢动乱年代,被打成右派,从此经历2

限购加剧了户籍制度的不平等

搜狐财经:您提到现在为了房地产调控,政府对二手房交易中间的利益差征收20%重税。但调控还有其他的措施:比如根据你的户籍对你进行限购,外地人不能买二套房,或者单身人士,对这样一个人群规定你不得买房,您认为这些政策措施是否是政府的权责范围内?还是说政府已经越权了,不应该对私权的干扰?

江平:我觉得政府调控物价,特别是防止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应该属于政府的权限范围之内,但具体方法需要考虑。我觉得因为户籍或其他原因而决定是否限购,并不是一个很理想的方法,因为政府不能以户口的所在地而来加以限制。这样的结果,必然又会造成新的户籍上的不平等。

本来我们已经在改革初期就已经提到了要改革户籍制度,因为这种二元的户籍制度本身不合理。现在不仅没有改变它,反而加强了户籍的作用。由于户籍而引起的入学、医疗、社会保险各方面的机会不均已经很严重,现在又加上了房屋,北京还有律师之类的二元制度,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平等现象越来越大。这个不应该是户籍改革的趋势,改革应该逐步减少户籍制度的差异。外面的人愿意到北京来买房子,有什么不可以呢?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应该减少户籍差异导致的居民不平等,而不是加大户籍之间的差异。

利益驱动下的城镇化必然造成负激励

搜狐财经:现在城镇化改革在地方上搞得火热,比如十堰地区的削山造城运动,圈出大片土地,来重新造一座城市。您怎么看这样的城镇化改革?

张维迎:这一届新的领导把城镇化改革提到了很高的地位。我想在未来五年,肯定是要加快城镇化改革的步伐。但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拔苗助长的现象了,有些地方已经规定了一些造城指标,包括发改委可能也有各地城镇化指标的一些规定。今年要完成城镇化多少才算合格。我很不赞成用指标来界定城镇化应该到什么程度。因为有指标的话,就有一个拔苗助长的嫌疑和负激励。

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城镇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到底是什么?是为了在农村中能够更好的解决土地问题,还是为了能够加大居民的消费?现在提倡加强内需,那城镇化是不是更多为了提振内需的需要?现在地方上有一种趋势,实现城镇化,就是它希望能够把原来村里的居住情况改变成镇里的居住情况。村的农民居住是很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宅基地,占了很大宅基地的庭院。现在如果能都到镇里面的楼房居住,那就能够把原来宅基地空出很大的一片土地来,得到集体的使用。我觉得地方上有很大可能是看中了农民的宅基地,希望能够解决宅基地的问题。但这样的利益驱动是很危险的,因为必然会侵犯农民的利益。农民的宅基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是私人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你随便给我剥夺了也不行。我愿意搬到镇上的楼房去住,那可以,但是你强迫我来做,这就非常危险。所以城镇化最好要水到渠成,最好不要拔苗助长。水到渠成就是指农民的自愿。举个例子来说,我去过徐水,到了孙大午那儿,那个地方现在已经没有多少私人土地了。他的土地已经被孙大午的公司征用了,现在他在镇上集中给农民盖了房子,农民也很愿意去,这是水到渠成。

如果拔苗助长就是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因为宅基地终究是农民私人利益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他的居住环境是他的私权里面很重要的内容。如果你忽视了这个,那就是以集体为名来侵犯私人利益,这是过去出现的许多次侵犯农民利益的共同逻辑。

私权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

搜狐财经:您一直在呼吁保护私权,那么从法学角度来看,私权和公权具体的界限在哪?通过这样的一个界定,能否约束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胡乱干预?

江平:私权是很明显的私人的权利,这个私权不仅保护个人,从我们的民法的角度来说,法人也是私人。当然,你要是国有企业的法人,你代表的还是国有企业。那么民营企业的法人呢?他也是私人的。所以保护私人的财产这个权利,应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现在的《物权法》规定,只有当法律明确规定,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才可以来征收私人的财产。那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说,私权是神圣的,私权是基础,私权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谁都不能来侵犯。应该说这个道理是很清楚的,没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私人利益是不能够被随便征用,更不用说用其他行政权利来剥夺他的这种权利。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或者像孟子说的:“有恒产才有恒心”,这就叫法治的环境。有了这样一个法治环境,这个社会才会欣欣向荣。

搜狐财经:您曾经主持制定了《民法通则》,您认为这部法律的最主要精神是什么?

江平:《民法通则》是1986年制定的,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我想我们当初制定的《民法通则》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规定了民事权利,而且都在《民法通则》中详细列举出来。所以当时有一个外国学者评论说,中国的《民法通则》是中国国家对于公民民事权利的承认宣言。我觉得可以这么说。这些民事权利的核心所体现的精神,一个是平等,一个是自由。这两者历来是民事权力的核心,或者说是民法的最本质所在。

平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没有任何特权。过去有一位有名的英国法学家、哲学家叫梅因,他说古代的民法发展到现代,特点就是一句话:“契约代替了身份”。身份是表明不平等,所以就是从不平等到平等,这句话说得很好。现代民法的特点就是平等。我们国家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平等,但是实际上的不平等仍然有,也就是身份的特权。我们过去因为身份上的特权,造成的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很严重。各地方一些高级领导人,都是拥有很多特权。从苏联到现在就有大量的特权存在,所以要做到真正平等,必须要打破特权,消灭特权。

自由就是取得民事权利的自由。应该说自由实际上就是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身份自由这些概念,如果没有这些东西,构成不了现代的民法。

“毕业即失业”是中国最大隐患

搜狐财经:您认为中国目前最迫切需要改革的领域是什么?

江平:我觉得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中国的就业问题是相当严重的。比如说现在的大学生,从毕业之后的就业情况来看,我觉得它跟中国的贫富之间的不平等的情况完全成正比。

简单说,大学毕业生里面家里有权的,有钱的,他不愁没有工作,绝对是能够找到好工作的;相反,如果大学生是属于没有权的、没有钱、没有关系,他肯定要面临着失业的危险。你说中国的考试平等是可以的。我考进来是平等的,我分数比你好,我进得起大学。但是就业分配就面临着很大的问题了。在中国你要想把它一时消除是非常困难的。有钱的、有权的,他只要打一个招呼,下面就有人给他安排工作了,而且安排很不错的工作。他愁什么呀?但是你没有钱,没有权的,就像报上说的,写了二百多份要求找工作也毫无下落,因为求职的人太多了。如果大学毕业了之后,他还找不到工作,他没有收入来源了,那他要结婚,他要生孩子,他靠什么呀?所以如果今年我们的就业分配出现了一定的危机,那么到来年就可能更多了。因为前几年已经有失业率在那儿了。所以中国的失业率不要小看,中国现在所公布的失业率,很多是虚假的现象。

大学生毕业即失业,这个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啊。这些问题不予以解决,实际上是加剧了贫富的分化,极大地加剧了贫苦阶层对于有钱人,有权人的仇恨,这是很危险的。

对于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哪怕是很年轻的,应该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手段,保证他生活的基础。当然,还要更加积极地来开拓社会中的就业渠道。所以有人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如果保障不了7%到8%的GDP的增长率的话,中国就很危险。原因就在于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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