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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出台意见 为创业就业提供重大利好政策


来源:聊城日报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里每年评估认定10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原标题:聊城:出台意见为创业就业提供重大利好政策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为全市创业者和就业工作提供了重大利好政策。

企业产业均受益,聊城设立5000万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意见》指出,2014年安排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失业保险基金扩大使用范围政策和创业工作需要确定资金规模。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

初创小微有补贴,聊城大幅提高创业补贴标准。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各类初创期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各类初创期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加大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2014年6月底前,聊城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担保基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力争年底前全部达到1000万元以上。

在落实创业载体建设奖补资金和提高就业培训补贴标准方面,聊城设立“系列大奖”。2014年起,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省里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市里每年评估认定10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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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意见 利好 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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