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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融部门齐发力 18项具体措施扶持服务业


来源:和讯网

今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会、山东证监会、山东保监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一行四局”召开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山东省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原标题:山东金融部门齐发力 18项具体措施扶持服务业

今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会、山东证监会、山东保监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一行四局”召开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山东省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众网记者从会上获悉,“一行四局”将从5大方面推出18项具体措施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比如,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房、大宗耐用消费品、教育、文化、旅游等消费信贷需求;支持服务业企业使用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和吸收外商投资;杜绝银行向小微型服务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

为中小微企业“解渴” 禁收服务业“资金管理费”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肖龙沧介绍说,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相对较慢、农村欠发达地区服务业落后、中小微服务企业竞争力不强、服务贸易发展不足,这些都是全省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肖龙沧说,“一行四局”重点针对这些薄弱环节制定出台了金融支持措施。

如在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基层网点建设,增强网点辐射力。在支持中小微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方面,引导金融机构调整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针对中小微服务企业的风险管控体系,提高中小微服务企业贷款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在支持涉外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简化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审核流程;创新涉外服务业融资产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订单融资、发票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允许根据相关程序直接办理跨境结算;支持服务业企业使用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和吸收外商投资;积极开发新型险种支持涉外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在支持服务消费加快发展方面,大力发展居民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房、大宗耐用消费品、教育、文化、旅游等消费信贷需求;大力发展电子银行等业务,全面提供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为了维护服务业客户权益,《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客户开展优惠服务,减费让利。对于小微型服务企业(除银团贷款外),严禁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杜绝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等行为。

《意见》就金融创新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出台了6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和信贷产品。《意见》提出要推动担保抵押方式创新,扩大贷款抵(质)押范围,推进知识产权、收益权等抵(质)押业务。同时,针对许多服务企业为有关大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情况,《意见》重视发展供应链融资,依靠产业链加大对服务企业的支持。

创新支付结算服务。《意见》倡导创新支付结算产品,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结算方式。创新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主要是在机构设立、人力资源配置、授信安排、员工绩效考核等方面,健全完善有利于信贷资源向服务业倾斜、有利于控制服务业信贷风险的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发展服务业直接融资,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效益好的服务业企业到主板、中小板上市,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交易。创新服务业保险(放心保)产品,积极开展政银保业务合作,发展服务业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为服务业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同时,创新保险产品,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医疗、教育、旅游、物流等行业推广责任保险。

突出加强有利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征信体系建设。《意见》重视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数据库建设,促进信贷资金向信用状况好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流动;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与规范备案、专业水平高的征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等,目前,全省已有40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同时,为支持“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服务业整体税负,《意见》提出要加强与财税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把“营改增”所带来的好处实实在在的落实到每个服务业企业。意见还督促金融机构要开辟拨付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绿色通道,优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系统功能,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

突出政策正向激励,鼓励到农村设金融点

突出加强政策正向激励。在《意见》中,“一行四局”都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激励政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明确,对支持涉农服务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提升信誉度、降低财务成本。银行业监管部门明确,对于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成效显着的金融机构,其增设机构和创新业务的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审批;对在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及有利于服务社区经济和服务业的机构网点设置,予以支持倾斜。证券业监管部门明确,支持信息、物流、文化、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相关企业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深化服务业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保险监管部门明确,支持专业型、创新型保险公司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专属性保险中介机构,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更为专业的保险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通过发起设立、受让股权、认购新股等多种方式投资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等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农村保险市场的投入力度,参与农村保险互助社的试点;促进保险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健全保险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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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服务业企业 服务业发展 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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