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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委员:争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陈华委员建议:首先山东亟需创建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争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科技贷款风险基金,主要是为银行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提高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产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陈华委员:争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

人民网济南1月19日电(张岩 刘颖婕 刘祺)在18日下午的山东省政协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亟需全面开展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企业、新兴产业集聚,使山东成为全国技术与资本要素密集区、科技金融发展活跃区,争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

据了解,在现代经济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则处于核心地位,科技和金融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二者的有机融合是科技发展和金融发展的客观必然。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增加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培育中介机构等方面开展了很多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科技金融融合促进企业创新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科技型企业贷款难、贷款贵;二是政策支持体系有待完善;三是科技金融创新力度小;四是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科技金融融合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没有统一协调机构,缺乏运行联动机制,金融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组织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瓶颈制约。

陈华委员建议:首先山东亟需创建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争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围绕重大前沿、关键和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及集成创新,集聚金融机构资源、金融创新产品资源,融合科技与金融服务平台,强化多要素集成,发挥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示范带动效应。推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试点,带动其他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建设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业务部。其次,需要建立科技金融支撑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政策、信用、企业、资金、人才、项目等资源,主动对接银行、保险、创业投资等机构,引入银行、创业投资、担保、保险及专利、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设区域性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平台或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服务,发布融资需求信息和科技信贷、创业投资的融资供给信息,公示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项目的融资和授信,为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双方融资对接和有效合作。

陈华希望在山东开展开展科技担保试点。创新政府科技投入方式,进一步完善建立担保风险池资金及资金规模,制定出台担保风险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研究风险池资金收益方式,探索与商业性科技担保公司的合作机制。鼓励大型科技担保公司到各地设立分公司或担保事业部。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发科技担保产品、创新科技担保服务,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打包贷款担保试点,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保证。通过科技金融融合为中小微企业插上“科技引擎”、腾飞的翅膀,为山东省转调创提供科技动力!

同时,鼓励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科技贷款公司可以起到润滑创新、联通经济的能动作用,科技金融具有很强的内生性和自我升级功能。在省高新区内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实行股东招投标制度,引导和鼓励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实力的创投公司成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股东。鼓励具有社会责任感、有资金实力、经营诚信度高的民营科技企业投资兴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采取贷款和投资相结合的经营方式,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 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快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运用无偿资助、产权参股、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引导、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绩效奖励、担保费保险费补贴、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领域。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为有效规避风险,陈华分析,要创设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分担机制。通过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利用杠杆作用带动各类主体将资金投入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有限的财政补偿撬动、放大金融资金、带动大批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现以小博大、以短搏长,即“财政诱导+金融跟进+社会资本大批投入”模式。政府在引导基金中优先承担风险,最后分享利润,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的大量投入。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或贷款的金融机构予以一定比例的奖励和补贴,或者直接入股科技银行或科技型企业担保机构,形成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科技贷款风险基金,主要是为银行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提高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产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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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争创国家 金融创新 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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