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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工作报告:2014,让普惠金融更“接地气”


来源:新华网山东

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城乡金融服务“二元”结构,是困扰山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大难题。省政协委员、山东银监局原局长廖平之认为,不少商业银行建设村镇银行,并不是冲着新农村建设去的。

填补农村金融空白——

村镇银行待“下乡”

报告提出,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近两年,村镇银行发展很快,各商业银行申请发起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很高。据了解,银监会为山东设立的村镇银行建设目标是100家,目前已设立70余家。

不过,省政协委员、山东银监局原局长廖平之认为,不少商业银行建设村镇银行,并不是冲着新农村建设去的。多数村镇银行都设在县城甚至是区里,而不是村镇。“银行是商业化经营,必然需要盈利。银行把业务发展到村镇,显然不赚钱。”

廖平之委员认为,下一步应该给予村镇银行相应政策,鼓励村镇银行设在乡村。“中央出台政策,至少要保证村镇银行保本经营,才能实现村镇银行商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廖平之委员指出,设置村镇银行较多的商业银行,也应该实现集约化经营。“可以将村镇银行总部设在一个城市,管理下面各个县里的村镇银行。”廖平之委员举例称,上海农商银行设置的10家村镇银行,就由位于济南的该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山东分部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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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标签:金融改革 金融秩序 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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