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0月份价格举报热点 物业收费居首
2013年11月05日 10:57
来源:青岛早报
超时间预收物业费、停车场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和餐饮价格是投诉热点。”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再就是10月份恰逢“十一”黄金周,来青旅游客人增多,前海一线及火车站周边的大众餐饮受外地游客举报较多。
原标题:物价局发布10月份价格举报热点 物业收费居首
早报讯 超时间预收物业费、停车场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和餐饮价格是投诉热点。昨天,市物价局发布了我市10月份价格举报热点分析,10月份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1179件,其中价格举报13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1.5%。物业服务收费、停车场收费、餐饮价格为10月价格举报反映较为集中的领域。
物业费最多预收3个月
“10月份价格举报最多的是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共受理物业服务收费举报32件。”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反映的主要问题有4个方面,一是物业服务公司违反规定时间预收物业服务费用;二是物业服务公司擅自提高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三是物业服务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费;四是个别新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对新入住的业主,将获取新房钥匙与交物业费(半年)挂钩,不交费不给钥匙。
市物价局分析,物业服务收费举报居高不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困难,即使成立了业委会运作也不够顺畅,业主自治难以落实,无法有效约束物业服务公司的行为,维护业主的权益。根据去年9月15日起施行的《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不超过3个月。
餐饮价格投诉排第三
排在投诉榜第三位的是餐饮价格举报投诉,全市共受理餐饮价格举报2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4%。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旅游景点周边餐饮经营者受利益驱动,采取模糊的标价形式,欺客宰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二是个别餐饮经营者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向就餐者收取餐位费、服务费;三是个别无营业执照餐饮经营单位(海鲜大排档),涉嫌强制消费,损害消费者利益。
“我市前期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价格条例(草案)》中有关于餐饮业不得收取房间费、餐具消毒费等费用的条款,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部分消费者以为是已经实施的规定,发现问题后即举报,并要求处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再就是10月份恰逢“十一”黄金周,来青旅游客人增多,前海一线及火车站周边的大众餐饮受外地游客举报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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