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三分之二
2013年10月22日 08:48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刘宝森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山东济宁市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三分之二。据济宁市近日出台的《济宁市政府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在落实省政府取消合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又免征了市级收费项目89项,共计取消和免征了10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征收的收费项目只保留53项。
原标题:山东济宁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三分之二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21日电(记者刘宝森)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山东济宁市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三分之二。
据济宁市近日出台的《济宁市政府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在落实省政府取消合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又免征了市级收费项目89项,共计取消和免征了105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征收的收费项目只保留53项。济宁将成为目前全省乃至全国取消、降低、免征收费项目最多,保留收费项目最少,收费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本次免征105项市级收费项目,占市级收费项目的66%。免征的105项收费项目,2012年市级收费总额2894万元,数额较大的项目有: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保存人事关系和档案收费、医师资格考试费、收费票据工本费。免征的105项收费项目共涉及44个征收单位,其中全额预算单位39个、差额预算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4个。免征项目总额较大的单位有市财政局、市交通警察支队、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招生自学考试中心。涉及免征项目较多的单位有:市人事考试中心(45项)、市招生自学考试中心(7项)、市农机安全监理站(6项)、市财政局(5项)、市交通警察支队(5项)。
这次市级免征的由县市区上缴分成的收费项目,县市区也将同时免征。按照“分级负担、规范管理”的原则,免征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等予以解决;涉及国家、省分成收入的收费项目,上缴部分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同时,考虑到免征考试类项目后,有可能出现大量外地考生涌入济宁,增加考务负担、考试管理难度等问题,市级财政在考务经费保障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为确保免征市级10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济宁市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防止部分单位将免征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或以其他名义将免征收费项目转移至县(市、区)继续收费,确保免征收费政策落实到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组织关联性收费行为,完善管理办法,加大对利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验证、年检等搭车收费的处罚力度,防止出现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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