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0项新政优化营商环境 制度红利出实效
2013年10月14日 09:31
来源:鲁网
原标题:山东质监30项新政优化营商环境 简政放权释制度红利 12日,山东省质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为小微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的意见》,共30项具
原标题:山东质监30项新政优化营商环境 简政放权释制度红利
12日,山东省质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为小微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的意见》,共30项具体措施,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优势,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持续到2015年年底。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副院长、导报特约评论员曲永义认为,更多部门把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落到实处,有助于提高山东营商环境的质量,进一步释放改革和制度红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简政放权出“实招”
这30项措施几乎涵盖了质监部门所有职能范围,是继省工商局30条之后,山东推出的又一项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举措。其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有20项具体措施:9项措施瞄准简政放权,包括继续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审批受理一次到位,“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在企业聚集区加强公共检测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等;以及加强品牌建设、标准化服务等5项措施改进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另有6项措施加强监管,营造良好环境等。10项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具体措施包括免收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开展实验室大型设备共享服务、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
省质监局局长张宁波表示,创造领先营商环境,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山东经济发展现状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质监部门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优势,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来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意见”正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和质监部门职能出台的举措,这些措施体现了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方便企业、为企业减轻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都是自我加压、服务企业的“实招”,也是质监部门的郑重承诺。
张宁波表示,要找准质监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行政许可方面,提高行政效能,凡是能委托下放的全部委托下放、凡是法律法规设定由基层局发证的一律下放、凡是有利于简政放权经省政府决定的一律下放或委托管理;在服务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空间,设立400山东质监统一技术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技术服务咨询。
他还承诺严格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在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还要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规范和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张宁波说,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通过监督抽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等手段高,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制度红利出“实效”
曲永义认为,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既约束了“看得见的手”,也规范了“看不见的手”,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就是弱化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打造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努力提升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规范“看不见的手”则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法治化的经营环境,加大不法企业的违规成本。
曲永义说,营商环境事实上是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清费减负,提高小微企业的“待遇”,可以激活民营经济的潜力,振兴实体经济,从根本上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做好事,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可以让企业有拥有基业长青的健康成长的土壤。
曲永义还表示,营商环境是一个综合的系统性工程,从长远看,真正决定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是这里的文化。真正从根本改善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还是需要解放思想,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引导制度和技术创新,并最终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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