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 总体上将减轻税负
2013年08月07日 09:14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原标题:枣庄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总体上将减轻税负 网枣庄8月6日电近日,随着山东枣庄首张“营改增”增值税发票的开出,枣庄“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至此,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8个行业的试点纳
原标题:枣庄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总体上将减轻税负
网枣庄8月6日电近日,随着山东枣庄首张“营改增”增值税发票的开出,枣庄“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至此,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8个行业的试点纳税人将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改缴增值税。“营改增”试点的实施,意味着试点行业总体税负将有所减轻。
试点行业可开增值税发票
枣庄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绥营介绍说,目前,纳入试点范围的所有纳税人都已经领取了增值税发票,8月1日当天,他们就可以通过税控系统开出增值税发票,而剩余的营业税发票就不能再开,需要返回给地税部门。当然,有多种经营的企业,符合营业税范围的税款还依然到地税部门缴纳,符合增值税范围的税款就要到国税部门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四成
“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总体上将减轻税负。”王绥营说,此次改革试点范围所涉及的行业主要分两大块,一是现代交通运输业,其中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另一块就是现代服务业,其中含“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和“广播影视”7个行业。
“在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中,年销售额或是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占到了九成。”王绥营说,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前,使用的是营业税率是5%,而试点后,适用的是3%的征收率,税负下降程度达到40%,因此在改革中,纳税人整体的税负得到减轻。
另外,按照试点改革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适用6%税率。(胡国柱白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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