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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亿元银行资管类产品火爆 预期收益隐身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200亿元银行资管类产品火爆“登台”: 投资管理费显形 预期收益隐身 目前部分银行销售人员对此类产品特点并不熟悉,某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将净值类产品和该行传统的开放式固定持有期型产品混淆并坚称

投资管理费挂钩业绩

在四家银行的相关理财产品中,投资管理费纷纷“高调出镜”——在净值型理财产品中,业绩与管理费的挂钩也变得更为理直气壮。而在此前银行发行的传统封闭式理财产品中,投资管理费往往“隐身存在”,仅在合同条款中表述为,“超出最高预期收益率的部分收益作为管理费由银行直接收取”,据本报记者此前测算,这看似不一定存在的收益实际上平均可达投资者到手收益的25%左右。

工行上述产品说明书显示,其产品托管费用为0.1%/年,销售费标准为0.4%/年。此外,该款产品的管理费用有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项。固定管理费标准为0.6%/年。当产品单月的收益率年化达到N以上时(N=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利率+1.75%),超过N的部分,管理人将按照20%的比例再提取浮动管理费。

也就是说,只要该产品某个月的年化收益率超过4.75%(目前一年期存款利率按3%计算)时,工行就能获得超额分成,而不取决于其他月份的收益以及到期实际收益。

兴业银行的产品说明书显示,销售管理费0.5%/年、产品托管费0.03%/年。其中,如果该产品收益/产品总份额超过产品单位份额参考净值时,超出部分则全部作为管理人收取的投资管理费。

浦发银行的产品设计显示,虽然投资者也按最新的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但在投资周期中,如按产品申购赎回确认日前一日单位净值折合收益率低于5.20%/年,银行将以0.50%的银行管理费为限进行回拨。

交行的管理费设计则为,当单日产品单位净值大于1元时,银行会按0.3%(年)的标准收取当天的管理费,如果当天的产品单位净值小于或等于1元时,则不提取管理费。

预期收益表述面临“消失”

从目前银行发行的净值型资管产品的设计来看,对于预期收益率的直接描述在产品发行初期或许还被个别银行采用,但未来则轻易不会“直接出镜”。

工商银行在上述产品说明书中特意强调,“本理财管理计划无预期收益率,产品净值随所投资资产的市价变动,产品申购、赎回、清算以产品净值为计算基础,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不过,也有银行可能担心投资者初期不习惯这种表述方式,还是提供了预期收益率作参考。

兴业银行销售的万利宝理财管理计划(第一期第1款、2款)认购起点5万元,首个封闭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18%和5.32%。

“去预期收益化,采取业绩提成的方式赚取管理费,应该是目前券商等机构推出的资管类产品的常规手法,这意味着,该模式亦可能成为打破银行业目前刚性兑付的出路”,一位银行业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

销售人员专业度待提升

在咨询资管类理财产品销售情况的过程中,记者发现,由于资管产品刚刚起步,部分银行销售人员对其特点并不真正了解,专业知识急需补课。

某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将净值类理财产品和该行传统的开放式固定持有期型产品混淆并坚称为同样的产品,经记者反复提醒仍“不改初衷”。此外,部分银行理财经理面对产品说明书中强调的净值型表述,仍习惯性的按照预期收益率的说法向投资者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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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产品 银行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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