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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多项制度 市场化唱主调增强股市吸引力


来源:证券日报

“资本市场的立法修法,需要反映商事规则创新多、变化快的特有规律,增强主动性、灵活性。在“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肖钢展现的是一条渐进式改革路径。

原标题:完善多项制度 市场化唱主调增强股市吸引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资本市场同样需要有完整的法律法规。

“资本市场的立法修法,需要反映商事规则创新多、变化快的特有规律,增强主动性、灵活性。可以考虑采取‘一年一评估、两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改’的方法,及时将监管执法经验和趋势反映在立法之中。”肖钢提出。

鉴于此,要推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就需要监管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探索加强监管执法的新路子。

法制强则市场兴

肖钢提出,当前重点是要抓紧修订《证券法》,并以《期货条例》为基础,加快制定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法。

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实施工作。根据规划,修改《证券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资本市场说到底是一个法治市场,法治强,则市场兴。”在日前召开的“上证法治论坛”上,肖钢以《<证券法>的法理与逻辑》为题,就《证券法》的修订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他认为,《证券法》修改的法理和逻辑应当主要体现三个方面:其一是《证券法》应当以公众投资者利益作为基本取向,并提出七点建议,如研究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制度、研究建立证券市场的公益诉讼制度、研究建立和解金赔偿制度等。

其二是《证券法》应当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核心,建议《证券法》修改要在培育和强化市场机制上下功夫,包括 营造机会公平的市场环境,一切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要面对同样的市场机会,都有自主参与竞争的可能。

“我认为修改后的《证券法》应该是一部市场运行法,而不是一部市场管制法。”肖钢称。

其三是《证券法》应当以行为统一监管为原则。“我觉得对有违市场公平公正的,容易引发监管套利的,不利于防范系统风险的市场制度,都要加以完善,在这次《证券法》修改当中,应当注意解决好这些问题。”肖钢称。

而在最新一期的财新《新世纪》杂志上,肖钢发表了《法制强则市场兴》的署名文章。肖钢称,资本市场是一个资金场、信息场和名利场,因而必须是法治市场,要高度依赖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必须认真做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编制好路线图,全面推动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健全和完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清理整合现行有效的法律实施规范,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他同时提出,在法律和行政法规方面,应认真总结资本市场实践经验,尽快修订《证券法》,抓紧制定《期货法》。及时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类别股份发行管理规定、私募基金监管条例。

在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方面,需要尽快修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抓紧制定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和虚假陈述、市场操纵、“老鼠仓”刑事司法解释。抓紧研究制定认定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商事规则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

“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肖钢称,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立法、司法机关做好立法工作,主动反映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制度需求,加快推进《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制定工作。要充分运用“法律修正案”的立法形式,有效解决市场改革创新和监管执法实践面临的制度供给问题。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好证监会的自身职责,集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工作,建立专门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法律实施规范体系结构的统一性、制度内容的科学性和层级效力的适当性,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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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证券法 资本市场 刑事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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