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小微企业减税240亿元
2015年05月04日 09:24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肖玮
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能够提供就业渠道,具备创新创造能力的小微企业一直深受国家和各部门的重点照顾。今年,国税总局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并于3月出台相关政策,采取10项有效措施,确保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北京商报讯(记者肖玮 实习记者 南淄博)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能够提供就业渠道,具备创新创造能力的小微企业一直深受国家和各部门的重点照顾。昨日,国税总局发布数据,今年一季度国家为小微企业累计减税达240亿元。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先是通过上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加强税银互动等手段给小微企业营造发展空间,后又于3月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对小微企业的优惠能够顺利落实。
资料显示,2014年全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款612亿元。最新数据表明,今年一季度,国家为小微企业累计减税已达240亿元,其中,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小微企业有216万户,减免税额51亿元;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2700万户,减免税额189亿元。
今年以来,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再度升级。今年,税务部门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上调至20万元,并调整小微企业标准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进一步简化了纳税人的办税手续。
在小微企业一直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上,税务部门今年将通过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的方式,让小微企业更快捷地获得资金支持。在一些已开展“税联贷”服务合作的地方,小微企业只需凭借良好纳税信用记录,即可获得银行无担保信用贷款。
此外,为响应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税务部门还深入到“创客”聚集地,为创业者们提供税务咨询,为以众多“创客”为代表的小微企业铺平创业发展之路。
今年,国税总局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并于3月出台相关政策,采取10项有效措施,确保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小微企业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种集中在传统服务业,它们在方便人民生活的同时还解决了就业问题,是小微企业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另一种是创新型小微企业,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领域,它们也是税务部门提出的简化流程、减少审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在张斌看来,国家大力扶植小微企业,既贯彻了国家发展路线又解决了社会就业难题,而对于小微企业自身而言,这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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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年内出台“三证合一”改革意见
北京商报讯(记者肖玮实习记者南淄博)5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包括将出台“三证合一”改革意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等。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因此,《意见》提出,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同时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具体措施包括,将于年内出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意见,实现“一照一码”,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在鼓励创新方面,将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此外,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一年的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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