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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山东将制订13项国企改革配套办法


来源:人民网

不久前,山东省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引发各界关注。其中10个配套办法由山东省国资委牵头起草,具体如下:  制订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

原标题:山东将制订13项国企改革配套办法

不久前,山东省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引发各界关注。

“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是山东省国资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的工作任务,也是贯穿各项工作的一条主线。国资委并不保守,是这轮改革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省接下来还将出台更为细化和具体的13个配套办法,包括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调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员工持股、省属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企业家队伍建设等,其中10个配套办法由山东省国资委牵头起草,具体如下:

制订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樊军表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是两种方式组建:一是将具备条件的省属国有大型企业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二是根据全省经济发展需要,新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在实际工作中,国资委将按照“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原则,成熟一家,推进一家。

制订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实施办法。山东省委省政府《意见》提出,省国资监管机构对省直部门目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实施统一监管。这有利于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监管体系,符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是国资监管的目标。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国资委已对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清理核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制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樊军表示,正在起草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鼓励省管企业通过上市、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推进股权多元化,并明确相关实施原则和目标要求。下一步,山东省国资委将着眼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等目标,本着市场运作、依法规范、增量优先、一企一策的原则,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制订省属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意见》提出根据不同省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确定国有股权比例。除重要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中的少数骨干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外,其他企业的国有股权依据发展状况和市场规则有进有退。在此基础上,山东省国资委在研究近五年国有资本布局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省属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省属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提出了存量资本集中的方式、退出的领域及实现途径。

制订省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办法。实行动态调整,对不同企业类型建立差异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考核评价及薪酬体系。

制订省管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在董事会机构组成及人员管理、职责、议事规则、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该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制订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点,考核结果与培养、使用、奖惩紧密挂钩的办法。樊军介绍说,山东省委省政府《意见》提出要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国资委将研究制订《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坚持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点,直接运用到综合考核评价中并提高比重,树立业绩导向;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将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紧密挂钩,形成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有始有终、职务能升能降、薪酬能增能减的机制。

制订省管企业负责人考核、薪酬管理办法。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国资委正在组织修订完善《山东省省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着力建立健全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联动的工资总额增减机制,建立健全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薪酬管理机制。

制订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樊军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修订完善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企业相关人员因违反规定进行决策和经营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应承担的责任,细化责任追究条款,规范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和办法,从制度上建立高效的操作程序和工作流程。

樊军表示,在研究制定配套办法过程中,山东省国资委将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希望相关企业能够积极配合、献言献策,确保配套办法符合《意见》精神、符合各企业实际,确保有效解决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突出问题。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地研究自己的改革方案,待配套办法出台后,做好企业改革方案与配套办法的有效对接、融合、完善,避免实施过程中的“悬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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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倪珊珊]

标签:意见 国有资本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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