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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放开还有多远?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5月10日央行宣布降息,市场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降息能否刺激实体经济走强,以及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何种影响。下一次降息,也许就是央行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时间窗口,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完成关键的一步,也是国内金融改革实质性的突破。

5月10日央行宣布降息,市场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降息能否刺激实体经济走强,以及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何种影响。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更值得关注的是,央行在此次降息的同时,将人民币存款利率上浮区间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

下一次降息,也许就是央行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时间窗口,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完成关键的一步,也是国内金融改革实质性的突破。

差异格局显现

近四年来,国内利率市场化进程有几个重要政策节点:2012年6月,存款利率浮动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7月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13年7月,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

也就是说,2013年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完成,国内利率市场化都在等待存款利率的完全放开。

从2014年11月份开始,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明显提速,央行每次调整利率,均会将银行可提高存款利率的幅度增加。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国内存款利率的浮动上限,经过去年11月、今年3月和5月,已逐渐扩展至基准利率的1.2、1.3和1.5倍。考虑到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今年3月份全国两会上表示:“今年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是大概率事件。”海通证券研究所指出,也许就是下一次,国内存款利率调整有可能完全打开浮动区间。

大华银行高级经济师全德健认为,市场对央行未来继续下调基金利率的预期很大,而根据他的测算,当国内银行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最大设定为存款基准的1.7倍时,就意味着利率市场化的实现,“因为利率差实际上会伴随着存款利率的下降而开始增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会因此失去其效力。”

与以往不少银行选择“用足”央行政策,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不同,目前尚没有任何一家银行跟进执行1.5倍“上浮到顶”,部分银行甚至对除活期存款外,3年内的存款利率甚至做出反向调整。截至发稿,新金融记者统计国内各主要银行官网的存款利率表,发现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存款利率已经形成了差异明显的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为首的四大国有银行,将其一年期存款利率维持在2.5%至2.55%区间内,大约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与此同时,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也在这一水平区间内。

第二梯队,以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为首的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和宁波银行,其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维持在2.7%至2.75%的水平,约为基准利率的1.2倍。

第三梯队,以江苏银行、杭州银行为首的城商行,其一年期间定期存款利率水平维持在3%,约为基准利率的1.3倍。现阶段,新金融记者已知的存款利率上浮最高的某农商行,其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为3.25%,依旧没有用满“1.5倍浮动上限”。

具体来说,如果客户有50万元人民币存款,选择一年期整存整取方式,那么其利息差异最大(以2.5%和3.25%为利率计算)已经达到3750元。

银行做好准备

据媒体报道,“央行决定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扩大至基准利率的1.5倍,是因为我们当前正处于较好的时间窗口。”所谓时间窗口,是指当前国内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充裕,市场利率趋于下行,这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因此,各银行在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后的实际存款定价,将取决于银行自身的流动性水平。那么,银行做好准备了吗?

天津某股份制银行负责人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这两年一直在为利率市场化到来做准备。因为无论是前两年的‘存款理财产品化’,还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存款碎片化’趋势,其根本原因就是利率市场化。在目前的市场里,银行不拿出市场化的利率水平,肯定难以阻止储户流失。”

现实的难点是,如何控制一般存款的成本。许多银行选择的路径是,通过交叉金融产品提升客户黏度,拉动客户与银行建立主办银行关系;然后通过交易结算业务带来的资金沉淀,降低自身平均资金成本,通过代理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弥补利差收益的萎缩。

一些观察人士也在担心,银行能否始终在存款定价上理性表现。

对此,央行明确表示,将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行业自律作用,按照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原则,对利率定价较好的金融机构继续优先赋予更多市场定价权和产品创新权;对存款利率超出合理水平、扰乱市场秩序的金融机构加以自律约束。

但央行仍需要一些政策工具对市场利率进行管理,以便实现其调节经济、维持就业等政策目标。恒生银行报告认为,“央行可能会关注银行同业市场短期利率设定,借此影响零售银行的其他利率水平。”上述短期利率,与美国联邦储备局的联邦基金目标利率或欧洲央行的主要再融资操作目标利率的作用相同。

现阶段,央行对上述管理方式也进行过尝试。2013年,央行设立“常备借贷便利”(SLF),作为其政策工具,以满足银行短期资金需求,相当于变相为银行同业市场利率设定上限;2014年9月,央行又推出“中期借贷便利”(MLF),为银行提供为期3个月的资金,以引导中期利率走向。

有了良好的政策预期,又准备好了政策工具,央行基准利率的“锚”作用进一步凸显。因而后续国内银行差异化存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也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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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存款利率上限 利率水平 利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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