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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差异化为王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A股牛市冲天,监管层发布了针对投资者开户的新规和对两融业务的要求,外部生存环境猛然改变,也许将导致券商行业格局的变化。这将直接影响证券行业经纪业务的佣金体系,使投资者在不同券商之间的转移成本大幅下降,加剧券商行业竞争。

大型券商不惧低佣金

在一人一户限制放开后,也有部分投资者更为看重券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单纯的降低佣金,打价格战并非券商竞争的唯一手段。

“佣金的高低要和券商的产品与服务联系起来,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性价比更高的券商才更有可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华泰证券天津地区经纪业务部人士对记者说,“客户的流动性增加了,但一些客户特别是大客户并不在乎万分之几的佣金差额,更在意券商本身的实力以及提供的增值服务。”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也认为,券商要留住投资者,继续依赖低佣金战术已经行不通,更重要的是券商要推出有质量的服务。这种有质量的服务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券商竞争力的提高,这对于券商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如果在取消一人一户限制后,能够达到提高券商服务质量、提高券商竞争力的效果,这对于券商发展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可以预见,未来券商提供自己优势产品、创新服务的积极性将大大增加。在“大投行”以及“综合金融”的旗帜下,多数券商其实早已经在积极地为开户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但是受制于一人一户,券商的新产品,比如不同的基金产品、资管产品、新三板,只能向自己的开户客户销售,大大地限制了券商产品销售的市场空间。

对于券商来说,一人多户制度为有能力提供有吸引力产品的券商打破了原有的转销户壁垒,打开了券商综合金融服务的通道,提供了全国市场和数以亿计的客户群,也将倒逼券商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客户。

在比拼服务的竞争中,大型综合类券商有可能会遥遥领先。

具体来看,综合类券商的研究服务相对较好,对投资者而言,研究实力是吸引客户交易和维持相对较高佣金率的手段。

同时,综合类券商的评级往往在AAA,在融资成本方面具备优势,因此在融资方面的优势相对明显。例如2014年海通证券发行的三年期公司债票面利率为5.25%,而同期山西证券发行的同类别公司债票面利率为5.6%,二者的成本差异主要来自于主体信用评级。

在这一“新常态”下,大型综合类券商将转型为资本中介,吸引机构投资者以及高净值客户,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投融资服务,如代客理财以及两融业务,依靠规模实力获得廉价的资金,并依靠多元化、专业化的投资赚取利差。

中国结算董事长周明称,放开一人一户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更为充分、有序和公平,提升市场整体效率,是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改革的一项举措。

融资余额已接近上限

需要注意的是,支持一人多户的统一账户平台系统上线后,中登公司会对客户信用账户开户数量进行控制,单一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账户仍然只能有一个。因此,一人一户限制放开后,融资融券业务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由于新开立的资金账户无法获得券商的融资融券服务,这就注定证券公司的高净值客户不可能会因为佣金率而另开新户然后转移资金。

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看重券商的创新业务。虽然目前多数券商业务收入主要还是靠经纪业务佣金和投行保荐,综合金融服务收益占比不大。但随着其他理财业务的拓展,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整体收入的比例已经从几年前的约80%,下降到目前的30%左右。

同时,经纪业务还受到了价格战的影响,佣金收入不断下降。此消彼长,随着两融业务不断发展,券商营业收入的增长重心有可能转移到包括两融在内的类资产业务上。未来券商价格战重心也有可能由经纪业务转移至融资融券,从2015年年初开始,已有多家大型券商将融资利率下调至8.35%,价格战刚刚开打。

近日,两融业务还受到了监管层的特别关注。上周五,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出了七项要求,包括要科学合理谨慎确定融资业务规模,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要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合理确定客户融资杠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客户风险等。

虽然证监会发言人邓舸上周六出面澄清管理层意图时称,通报近期检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这是按照程序进行的例行常规工作。七项要求是对现有规定的重申和提醒,旨在存进两融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没有新的政策要求,市场不宜过度解读。

但多数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一项明确的警示风险控制风险的重要信号,值得投资者高度重视。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融资需求大增,目前上市券商的融资余额甚至已经接近理论上的极限。

根据上市券商201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截至一季度末,上市券商净资产合计5825亿元,按2014年年底时的财务杠杆水平及两融业务资金约占总资产20%的水平计算,上市券商的净资产恐怕已经很难支持这些券商3月底合计8702亿元的融资余额。

按照现行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券商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即券商最多可以进行5倍于净资产的债务融资,形成6倍于净资产的总资产。

数据显示,已经发布2014年年报的上市券商,债务对净资产倍数已接近4倍,继续增加杠杆的难度非常大。

与此同时,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券业务却鲜有投资者问津。截至4月17日,沪深两市合计融资17374.95亿元,融券86.98亿元,融券余额甚至连融资余额的零头都赶不上。

上周五,邓舸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融资融券业务于2010年3月试点启动,于2011年11月转入常规。近年来融资业务快速发展,而融券业务发展缓慢。为促进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协调发展,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上交所、深交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扩大融券券源、推出市场化的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优化融券卖出交易机制、扩大融券交易和转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由此可见,目前券商最为倚重的两大收入“龙头”经纪业务与两融业务,都面临外部环境的变化,如何应对这一变化,将影响未来各大券商的发展,改变券商行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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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券商佣金 券商行业 证券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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