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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个转企”减税负 想法好行不通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保险营销员“个转企”减税负想法虽好行不通 受限于注册资本限制,保险营销员成立代理公司成本太高;同时,行业竞争形势严峻,即使有资金条件的营销员也缺乏积极性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

原标题:保险营销员“个转企”减税负想法虽好行不通

受限于注册资本限制,保险营销员成立代理公司成本太高;同时,行业竞争形势严峻,即使有资金条件的营销员也缺乏积极性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小微企业再传利好消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今后开公司将不受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结合已于8月1日开始实行的政策——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分析人士认为,“微刺激”政策的实施,或引发一波“个转企”的浪潮。

保险营销员是否也可以通过“个转企”,成立专属代理公司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同时解决由来已久的税负过重的问题呢?《证券日报》记者对保险营销员和业界人士进行了采访,结果发现,在当前情况下,受限于注册资本限制,保险营销员成立代理公司成本太高;同时,行业竞争形势严峻,即使有资金条件的营销员也缺乏积极性。

5000万元门槛挡住多数人

“如果条件不高,成立一家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只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是个不错的避税主意,因为公司的很多科目可以报销,比如展业时的汽油票以及招待费等,作为保险营销员就不行。”一家大型寿险公司某营销部处经理(保险营销员职级)陈彤(化名)对记者称,“前几年我同事中有不少注册成立公司的,不过现在很少了。”陈彤带领着六七十人的保险营销团队,实现的年保费大约2000万元。

专属代理公司只代理与其合作的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具有排他性。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营销员成立代理公司后,与现在以保险营销员团队展业的实质区别不大。但其展业开支可以计入成本予以报销,如果规模不是很大,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间接达到保险营销员减税的目的。

不过,这一想法在现实中难以顺利实施。

一方面,按照现行规定,保险代理公司可同时代理多家公司的产品,而由于保险代理乱象丛生,与一般企业的准入门槛逐步降低相反,保监会不断提高保险代理公司的准入门槛。

根据保监会相关政策法规,从2012年6月,保监会暂停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等之外的多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今年年初,修订后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门槛一次性提高到不低于5000万元。而此前的规定是“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一家财险公司在引入专属代理人模式时,为绕过资金门槛限制,该财险公司专门成立了一家销售公司,让代理人挂靠在该公司名下。“他们实质上是独立企业,但在形式上属于销售公司。”该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较低的进入壁垒,造成专业中介机构“未开业就停业,刚开业就歇业”现象司空见惯。”四川保监局在其一份报告中指出。截至去年年底,该省74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或以下的有54家,占全部专业代理机构的72.9%。

另一方面,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也让一些想成立专业代理公司的人望而却步。“前几年,我的同事注册公司的还挺多,但现在来看,发展得都不怎么好。因此,对我个人而言,我是不会考虑成立公司的。”陈彤对记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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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想法 保险营销员 个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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