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平安车险"不计免赔"并非全赔 消费者需谨慎
2014年03月21日 11:07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平安车险“不计免赔”并非全赔消费者需谨慎 近日,家住济宁市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2013年,他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车险时,附加车损险和三责险的“不计免赔”。和大多数车主一样,李先生认为,“不计
原标题:平安车险“不计免赔”并非全赔消费者需谨慎
近日,家住济宁市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2013年,他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车险时,附加车损险和三责险的“不计免赔”。和大多数车主一样,李先生认为,“不计免赔”就是针对“免赔”的,不管什么情况,出险就可以得到全额赔偿。
不久前,李先生外出办事时发生意外,将一位老人撞伤,伤者因两根肋骨骨折而住院治疗。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对事故负全责。因此,伤者住院治疗期间花费的3.1万余元全部由李先生赔偿。随后,李先生将伤者住院治疗花费的所有单据提供给平安保险公司。然而当他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时却感到有点意外,发现花费的3.1万元并未全部得到赔偿,实际赔偿数额只有2.5万余元。
记者就此来到中国平安保险济宁中心支公司了解详情。该公司理赔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只要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就都可以得到全赔”的观点是一种误解。车险中的“不计免赔”,其实是一种附加险,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李先生购买的“不计免赔”对应的是主险,即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医院用药分甲乙等类的,保险公司报销的药物和标准与社保目录上能报销的药品及标准一致。如果医院用了社保所不能报销的药物,保险公司则无法报销;假如社保目录上报销的药品标准为80%比例报销,则保险公司按照80%报销。
“我觉得这是保险公司在玩文字游戏,就是一个‘不计免赔’,还要社保目录,大夫、伤者还拿着社保目录看病?”对于平安保险公司的解释,李先生虽然无奈接受,但也一肚子怨言。业内人士认为:合同虽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对于保险公司单方制定的保险条款,如果未对当事人释明,该条款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关于医疗费的理赔问题,该费用的产生是由该交通事故造成的,至于用药问题,是医务人员根据治疗方案所安排的,不是当事人的单方意思,因此该医疗费应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而不应按80%报销。(胡洪林张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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