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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允许境外经纪机构设立期货公司


来源:财政部网站

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与贝拉克-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财政部部长雅各布-卢于2015年6月23-24日在华盛顿共同主持了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

三、支持金融稳定和改革

双方认识到强劲、稳定的金融系统对实现可持续、平衡增长的重要性。双方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以支持进一步推动各自金融领域改革并加强金融领域监管,推进双边合作,加强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多边框架下的协作,支持全球金融稳定:

为了进一步达成三中全会的目标,为实体经济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开发一个深度、高效的债券市场,加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联系,中方承诺增进外国金融服务公司和投资者对其资本市场的参与,其措施包括:(1)逐步扩大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业务范围。(2)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内资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3)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经纪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依法设立期货公司,代理境外交易者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4)允许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外资独资和合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5)推出一项计划,按照中国有管理的资本账户可兑换政策,通过对所有外国投资者设定总投资限额而非对单一国家或机构分别设限的形式允许其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6)制定一项计划,推动外资机构通过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7)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法人美资及其他外资金融机构在取得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和承销资格方面与国内金融机构享有同等待遇。(8)允许外资评信机构发布对地方政府债券的评级。

双方均意识到中美两国证券期货市场联系日益密切,以及由此建立一个针对上述市场和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的重要性。双方承诺将开展技术交流,并促进监管合作和信息分享。这可能包括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关于中国概念公司的信息分享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当一家中国概念公司向美国证监会注册成为公众公司后,美国证监会将尝试告知中国证监会这一情况。

在尊重各自主权和法律的前提下,双方承诺加强对公众公司审计监管的跨境合作,双方将共同协作以开展一次试点检查项目,旨在建立审计监管合作机制,以保护投资者、提振公众对两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双方将探索合作的有效方式,积累可能支持未来监管依赖的经验。

中美两国将继续按照G20声明执行本国的场外(OTC)衍生品改革,具体包括:报告所有场外衍生品合约有关情况,在交易所或电子平台上交易标准化场外衍生品合同,在适当情况下实现标准化场外衍生品合同的集中清算,并对非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交易制定更高的资本要求和保证金要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将加强场外衍生品市场改革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对于符合按照支付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制定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等国际标准制定的国内法规的中央清算方,双方将考虑予以适当监管豁免。

美方欢迎中方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条例》。与G20承诺保持一致,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中方已构建了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处置框架,并将继续完善实施细节,以与金融稳定理事会颁布的《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核心要素》的相关要求保持充分一致。为监控系统性风险,中美双方承诺通过加强美国金融研究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技术合作,加强金融统计领域的合作。中国正在为向国际清算银行(BIS)报送国际银行业统计数据做技术性准备,并将考虑定期报送这一数据。

中国政府部门正在积极考虑参照国际做法针对拥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公司的金融集团制定并表监管框架,如考虑为金融控股公司立法。

美方实施沃尔克规则时,将在不违反立法本意的前提下,解决对外国银行机构影响的关切。美方愿与包括中国实体在内的利益相关方会面,讨论沃尔克规则的实施。

中美两国欢迎双方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措施保护金融体系,以有效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的建议。双方承诺进行定期、紧密的工作层和高层接触,共同应对和遏制新兴恐怖主义融资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威胁。两国进一步承诺,加强双边监管和执法合作,并加强在新支付手段和网络银行领域的信息共享。为进一步扩大合作,双方承诺视情邀请本国金融部门参加双边会议,分享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最佳实践经验。

中美两国欢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通过开展合作项目推动中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及产品的互联互通。对此,中美双方支持加强两国金融市场的联系。

四、提升全球合作和国际规则

中美双方将加强合作,包括在二十国集团(G20)、APEC等多边框架下深化合作。双方认识到反映全球经济体系演进的贸易和金融领域国际标准的重要性,承诺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深化该领域的合作,不断完善国际经济治理:

中美双方重申将在G20框架下加强合作,支持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论坛。双方支持G20安塔利亚峰会主题“共同行动以实现包容和强劲增长”,重视落实以往峰会承诺。双方承诺同其他G20成员一道,致力于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合作,保持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完善全球能源合作,促进基础设施投资。双方承诺共同推动安塔利亚峰会在金融监管合作、国际税收问题等多个领域取得积极成果,并致力于在落实2009年G20峰会关于逐步取消低效化石燃料补贴的承诺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美方积极支持中方担任2016年G20主席国并期待继续推进G20议程。

中美双方注意到,在有意义减缓行动和透明实施情境下,发达国家已承诺至2020年每年动员1000亿美元资金解决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需求。此资金将来自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及双边与多边等多种渠道,并包括替代性资金来源。中美认识到绿色气候基金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资金机制运营实体,是主要的、专门的多边气候资金机构。我们有决心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方一道,共同做出建设性努力,确保绿色气候基金有效运营。

在尊重接受国政府意愿的前提下,中美双方承诺依托世界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机构的平台,在第三国开展发展融资合作。

美国欢迎中国承诺年底之前根据基金组织特殊数据发布标准(SDDS)披露经济数据,也欢迎中国在提高透明度方面所做的持续努力。中方认识到,满足其他主要储备货币透明度标准对成功实施人民币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美方支持中方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在此前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及其他场合下,美方已经表示支持中方实施能够使人民币纳入SDR篮子的改革。双方承诺尊重IMF在SDR审查中的程序和流程,并将在人民币加入SDR事宜上加强沟通。

中美双方承诺在IMF机制下加强合作,并继续完善IMF的份额和治理结构。美方承诺尽快落实2010年IMF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并再次确认份额的分配应继续向具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以更好地反映IMF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权重。中美两国认可IMF执董会为寻求过渡方案所做的努力,过渡方案旨在使份额比例尽可能地趋近于第14次份额总审查确定的水平。但是,任何过渡方案都不能构成或被视为代替2010年改革方案。双方支持IMF执董会在推动第15次份额总审查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以第14次份额总审查为基础制定一个新的份额公式。

中美两国欢迎国际工作组(IWG)在谈判新的官方支持出口信贷国际指导原则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今年稍晚时召开)开启综合性规则讨论。考虑到新的综合性的指导原则尚处于IWG工作的起始阶段,中美双方承诺加强IWG各成员之间的内部沟通,稳步推进IWG磋商进程。中美双方重申支持:(1)IWG指导原则涵盖包括由政府或代表政府提供的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以及(2)新的、综合性的官方出口信贷支持国际指导原则,这一国际指导原则将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照顾不同国家的利益和国情,并与国际最佳实践一致。

中美双方认识到两国在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美两国承诺就公共融资在减少温室气体中能够发挥的作用,以及发展融资机构在加快向低碳解决方案过渡中的作用展开讨论。两国认为,其对其他国家的双边投资以及来自国际金融机构和新发展机构的投资,应当支持低碳技术和气候耐受能力。为此,两国将把运用公共资源支持并鼓励国内和海外项目向使用低碳技术转变作为优先政策考虑。

中美两国重申关于规范和逐步取消鼓励浪费的低效化石燃料补贴的承诺。中美两国目前正在开展G20框架下化石燃料补贴同行审议。双方重申,承诺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同行审议,公布结果并向利益相关方提供简要说明。双方承诺鼓励其他国家参与化石燃料补贴同行审议。

中美双方认识到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11月宣布定期公布中国的政府(非商业)战略石油储备数据。因此,中美两国重申其承诺,进行更密切的信息共享与合作,确保全球能源市场正常运转。作为此项承诺的一项内容,美国能源部和中国国家统计局的高层官员承诺今年举行会晤,以规划一个侧重于实质性内容的研讨会,此研讨会关注两国数据采集工作。美国能源部石油储备办公室和中国国家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已按照2014年签署的战略石油储备合作谅解备忘录举办了两个有关战略石油储备数据合作的技术研讨会,在此基础上,双方承诺通过工作层的努力为未来的交流做准备。鉴于双方关系的重要性,双方承诺在今后举办的会议中确保派高级别代表出席。中美双方还决定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和沟通,并且拓展石油库存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合作。

中美双方共同支持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重申致力于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趋同工作。双方承诺继续努力确保会计准则的一致应用并加强会计准则的交流与合作。双方亦欢迎对方继续参与完善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国际努力。

中美双方承诺与其他APEC成员经济体共同促进亚太区域经济发展和繁荣。我们赞赏2014年APEC 领导人会议所取得的重要进展,承诺落实会议成果,并继续为区域和全球经济未来增长作出更大贡献,为此,我们致力于推动2015 APEC菲律宾年取得务实成果。我们承诺继续与相关各方共同协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区域互联互通,打造开放型亚太经济格局。中美双方将共同努力,持之以恒,致力于与其他经济体共同落实好《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包括开展并在2016年APEC领导人会议前完成亚太自贸区联合战略研究。我们还承诺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加强在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机制下合作。在APEC财长会进程中,我们支持制定致力于促进金融一体化和弹性、财政透明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方面的宿务行动计划。

中美双方承诺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合作在2015年7月底前完成制定“后巴厘”工作计划,并力争于今年底结束多哈回合谈判。此外,中美承诺就接触和鼓励其他WTO成员批准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共同机会交流观点,以便协定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第十次部长会议前生效。为便于在上述问题上加强沟通和协调,中美双方承诺定期举行司局长级会晤,美方牵头机构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中方牵头机构为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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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高质量会计准则 私募证券 合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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