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奠定互联网金融行业基调
2015年07月20日 11:38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高翔
尽管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慨,但在央行等十部委周六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还是长舒了一口气。” 对于股权众筹,《指导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争议第三方支付存管
P2P或股权众筹平台不能设资金池,客户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分离,这是《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业内就达成的共识。此番《指导意见》也再次明确: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这就引申出一个问题:只能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做资金存管吗?“另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一家P2P平台的创始人对记者表示:“其实最初我们也希望银行来托管。但在沟通过程中,感觉银行也怕担责任,对监管规则未落地有顾虑,担心P2P平台的风险会传导至银行。P2P平台沉淀资金的体量也确实不太大。”
在银行暂未入局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机构率先尝鲜。2013年初,汇付天下建立了国内首个第三方P2P托管账户体系,随后快钱、富友、易宝等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先后入局。
对于让银行做P2P的资金存管机构,有业内人士表示了认可。郭宇航就表示,银监会对银行的监管已十分成熟,比起第三方支付来说在操作流程或安全性上更可靠。过去几年,第三方支付行业本身问题不断,再加上一些第三方支付自己做起了P2P,管理层的担心是情有可原的。
甚至第三方支付的主管部门也表达了类似意见。 此前在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举办的沙龙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一些支付机构为客户提供担保支付、信用支付以及短期的结算垫款等。这种情况下,一旦付款方不按时付款,支付机构就面临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支付行业的风险也比较大。P2P和支付两个风险较大的行业在展开合作时要审慎,防止两类企业之间的风险传递。他认为,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更适合充当P2P的托管人。
汇付天下方面对上证报记者表示,P2P平台账户系统下资金的支付结算全部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投资人资金从其银行账户划入虚拟账户后,资金即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接受汇付的监管银行和监管机构监督。这样一来既满足了P2P平台为其客户提供各类基于投融资交易的支付服务需求,又确保了交易资金全程由银行监管,使得平台无法触碰资金,完全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未来,既有的“账户系统+支付服务+银行资金监管” 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仍可继续合规运行。
市场是否会过渡、如何过渡、多快过渡都还需观察。郭宇航表示,对于什么样的P2P才能接入银行,银行早期会缺乏判断的手段。一些P2P公司也会利用银行为自己作背书,承担这样的信用风险也是银行不愿意的。此前,C端用户对银行的体验本来就不好,所以资金存管从第三方支付转移到银行,还需要一点过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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