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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今年恐难完成房地产税立法


来源:上海证券报

■问题导向是一个很好的倒逼,在中国走向现代社会的城镇化过程中,所有的模糊产权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矛盾凸现的似乎积重难返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我觉得有几个突出问题的认识与处理,会得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直接支撑。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正面效应

关于不动产登记,现在媒体上有很多的说法,包括专家的说法,各自强调之处都有道理。以产权登记保护为原点形成的信息平台,它的正面效应从多个角度解释都是可能的。比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优化,显然会得到这样一个信息平台的支撑,这个信息平台无非就是决策优化、政策优化的技术性支撑平台。又比如反腐,显然也会得到它的支撑,原来情况根本就不明,现在有了这个信息平台,在授权范围之内,暗账都是翻明了的。

我觉得有几个突出问题的认识与处理,会得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直接支撑。

第一,中国城镇化推进这么多年,城乡接合部还有不少模糊地带,甚至形成了积重难返的小产权房问题。十几年前,作为改革大方向下非做不可的事项,物业税在六个地方启动,后来扩大到十个地方模拟空转试点。模拟空转的前提就是做登记,只不过它是局部的。一个辖区之内,你要做模拟空转,那么所有的不动产登记都要到位,登记清楚并区分具体的类别。当时分三大类:制造业、商业、住宅,把三大类所有具体的信息输入计算机,软件已设计好程序,按照指令自动生成物业税税基的评估结果。当时做这种模拟空转,就是要给以后的改革操作提供实验,自然就要把包括城乡接合部的不动产产权一一搞清楚。如果是小产权房,已没有退路,登记制度如果在2018年必须完成,按照我的理解,2018年之前,不管北京有几十万套、其他城市有多少万套,这些小产权房必须有对它的具体处理方案(对此似乎得分类,不是简单地从这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是统统承认,或者统统不承认)。这里的利益处理可以观察一下深圳:深圳早已把土地归到国有终极产权的大平台上,但是它的原住民好几十万人,实际上涉及的小产权房就是分类处理,利益框架和解决方案说清楚后,可以分期兑现,哪怕10年、20年逐步兑现都好办。我觉得从问题导向看,是一个很好的“倒逼”,在中国走向现代社会的城镇化过程中,所有的模糊产权,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矛盾凸现的似乎积重难返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第二,中国现在社会不可回避地与灰色、黑色收入混合在一起,大家谁也说不清整个财产的底账。如果把不动产登记具体到千家万户,包括企业、自然人,所有的财产都理清楚,使以后收入的色彩既不灰也不黑,都是阳光化的依法登记,依法受到保护,不合法的自然会浮出水面,促其解决。

第三,与不动产登记相伴随的还有老百姓关心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收入差距扩大到底是怎样一个情况?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有一个全景图。我们研究分析发现,在这些年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明显扩大是和财产配置如影随形的。实际上,在这20多年的城镇化加速发展过程中,财产对收入的影响更大,个中原因很简单,不动产进入了急剧升值的轨道。从土地房屋看,我们房改以后的商品房,你如果拿到它,它从原来的无价变为有价以后,是迅速从低价向高价演变。这正符合城镇化发展的规律。这大半年的楼市演变,说明它又有一个阶段性的调整,即现在大家所说的要进入新常态,使前十年所表现的单边市演变成分化的市场。正常的市场是应该有波动、有分化的,这是本来意义上的更健康的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对收入和财产的演变我们需要有一个非常客观、真实的信息系统,使相关的调控、相关的政策设计等等,得到比原来更高水平的技术性支撑。

第四,和前面说的灰色、黑色收入问题合在一起,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官员财产报告公示问题。现在大多认同官员是特殊的社会成员,他们要受到特定的制度约束,比如官员财产按道理应该有报告制度,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财产应该有公示制度。放眼看去,发达经济体不说了,后来的转轨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基本上已经建立了官员财产报告制度。

我认为,官员财产报告制度可以渐进,可以规定凡是新提拔的干部,一个前提就是做财产报告和财产公示。如此坚持十年,官场里几乎都是做过财产报告的官员了,因为十年不提拔他就呆不住,自己跳槽了,充其量20年中国就可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历史长河而言,20年不算长,但这考验的是决心,敢不敢做这个事。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倒逼机制:很快做不动产的登记,必须在每一个人的公民身份证是唯一、终身有效前提下做登记,相关财产情况只要给授权就能够查清。它对于以后走向现代国家、推进官员全面的财产报告,当然是一个支撑,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条件。

第五,整个社会要走到现代国家治理状态,必须具有现代社会的特征,必须形成现代意义的税制。按照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则,推行市场经济必须实行分税制,而分税制中少不了直接税,直接税里少不了住房保有环节税。所以,从十几年中央的历次文件看,虽然有内部激烈争论,落到白纸黑字上,都是锁定了房产税的方向,一开始是物业税空转,以后是局部实验,让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借助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房产税概念,扩大了其税基覆盖来进入实际操作,但只是在这两个地方试点,是在国务院获得全国人大授权的情况下在两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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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倪珊珊]

标签:不动产登记制度 房地产税 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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