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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生:对造假国企责任人应红牌罚下


来源:中金在线

据企业观察报报道,环保部近日发布公告,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鉴于此,对国有企业的造假,除了罚款以外,还应该设立规定,将经济惩戒的目标直接对准这些企业的高管个人。

原标题:周俊生:对造假国企责任人应红牌罚下  

资料图

据企业观察报报道,环保部近日发布公告,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据称,这19家企业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达到4.1亿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环保部门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而在这19家被罚企业中,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均有下属子公司“榜上有名”,此外还有华润、中石油等大型央企的子公司亦在其中。

所谓脱硫,是针对我国火力发电企业的一项技术要求,在火力发电的生产过程中,煤炭燃烧产生大量二氧化硫,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火力发电企业安装脱硫设施,减少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国家为此向这些企业支付每度电1.5分的财政补助。但是,很多火力发电企业收受了国家的财政补助,却并未按要求安装脱硫设施,或者即使安装了也未认真投入使用,导致“污染电”仍然在很多地区泛滥。很显然,这些企业已经构成公然造假的违法行为,环保部有充分的理由对它们作出处罚。

令人痛心的是,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形象“高大上”的央企在这一起范围广泛、影响恶劣的造假事件中再度成为主角。目前,我国电力生产和供应基本上由央企为主导的国有企业垄断,如果说这种垄断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的话,那就是因为电力作为一种重要能源,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和民生的保障,而这需要电力企业承担起行使这种职能的社会责任。

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作为一种全民资产,其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应该高于其他企业,不会为了片面追逐利润而产生损害社会责任的欲求。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在目前屡见不鲜的造假事件中,一些国有企业并不“落后”,甚至表现得更加有恃无恐。与环保部披露对19家企业的脱硫造假案几乎同时,国土资源部也揭露出另一家央企上市公司中煤能源的子公司在陕西榆林市建设的煤化工项目中涉嫌重大土地违法,而中煤能源却对此秘而不宣,显示出毫无市场诚信的傲慢态度。由此可见,缺乏诚信、公然造假,在国企队伍中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而正是由于国有企业肩负着比一般企业更重的责任担当,因此,当它们也暴露出严重的造假行径的时候,它们对于社会经济运行的破坏无疑更严重,其性质也更恶劣。

不过,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个很大的不同点是,它的所有资产都不属于企业经营者的个人资产,对国有企业的罚款开得再高,对它们的高管来说都不像民营企业老板那样会产生切肤之痛,因此这种经济惩戒再严厉,对他们却基本上是无效的,这也是一些国有企业之所以敢蔑视国家法律,一再触犯造假高压线的一个根本原因。

鉴于此,对国有企业的造假,除了罚款以外,还应该设立规定,将经济惩戒的目标直接对准这些企业的高管个人。类似五大电力企业在脱硫设施上造假的恶劣行径,没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授意,是不可能实施的。因此,更重要的是必须向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这种处罚不仅包括经济处罚,而且可以由相关部门要求撤销其职务。目前,国有企业的高管大都在企业内部拿着高薪,其出发点是通过保证其个人利益来激励其经营好企业,如果说这种制度设计有其理由的话,那也应该辅之以严格的考核机制,让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同等地挂起钩来。

诚信经营是一个企业最起码的底线,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如果在这个底线上出现了问题,其高管应该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必须将其直接“红牌罚下”。只有通过这种严格的治理,国有企业才能逐步建立起诚信经营的信念,切实地履行好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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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吉纯]

标签:经济惩戒 红牌罚 造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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