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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改革还须着力解决“超时限”


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审批制度改革还须着力解决“超时限” 证券时报记者 顾惠忠 有家上市公司的一个产品依照相应法规需经国家部委检查审核,然而,法规规定的检查期限已过,行政机关的检验报告仍不见踪影。 了解下来,7月

原标题:审批制度改革还须着力解决“超时限”

证券时报记者 顾惠忠

有家上市公司的一个产品依照相应法规需经国家部委检查审核,然而,法规规定的检查期限已过,行政机关的检验报告仍不见踪影。

了解下来,7月底,该产品就送到了行政检验机构,但后者不是马上检验,而是先放在一边,直到上个月才开始检验,数据出来后也不抓紧时间整理并形成报告,以至于过了法定期限仍提交不了报告。面对询问,内部人士称:“我们这里超时限是经常的事!”显然,在这些行政审查人员眼里,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的时间限制不过是纸面游戏,一切得由着自己性子来。前不久,人们热议的北漂小伙返乡6次办护照,跑大半年一直没有办下来,更是目前一些公务人员工作作风的典型写照。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上周一份“383政策建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对仍需审批的项目,规定审批时限,到期不批复视为同意……在网上公布审批流程、条件和进度,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质询。”报告人称,这只是一份政策建议。尽管我们尚不知道政策建议会不会、什么时候转化成改革行动,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必然趋势,新一届政府也已做了不少努力,数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

从上述例子来看,规定审批时限等不能必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际上,目前的大多行政审批项目是有时限规定的,如果行政审批机关不严格执行时限,相关规定也不过是一纸空文。这里还涉及技术性问题,如药品的行政审批,如果药监局在时限内不能完成审批,厂商不能及时拿到药证,药品就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因为没有药证进行销售相当于卖假药。护照也不能因为审批时限到了而自动取得,如果经办人员设置一些障碍,导致申办人老是提供不了完整资料,经办人员就可以推却责任。在政务公开后,行政机关普遍在官网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但因信息不全,公众的监督有难度。因此,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除了大的方面改革外,也要细化制度,从制度上让行政人员不能偷懒、不敢偷懒。

我们注意到,“383政策建议”提到了要“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笔者以为,要彻底转变政府和行政公务人员的工作作风,仅有这廉洁制度还不够,还需要建立如超时限就将予以处罚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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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

标签:时限 制度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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