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CD:没有活跃的二级市场不可能成功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大额存单业务:没有活跃的二级市场不可能成功 早在20世纪初,大额可转让存单(CD)就已是美国不少银行经常使用的工具,但那时多是与贷款捆绑在一起、不可转让的记名CD。全球现代意义上的大额可转让

原标题:大额存单业务:没有活跃的二级市场不可能成功

早在20世纪初,大额可转让存单(CD)就已是美国不少银行经常使用的工具,但那时多是与贷款捆绑在一起、不可转让的记名CD。全球现代意义上的大额可转让同业定期存单(NCDs)则是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

美国NCDs受三个因素影响

从美国历史上看,NCDs市场发展曾主要受到过三大因素显著影响:

一是“Q条例”对CD的利率上限管制。由于NCDs的发行利率在1973年及其之前一直受制于“Q条例”所规定的利率上限,因而,每当货币市场利率突破“Q条例”规定的上限时,其发行就会遇到困难从而令市场出现萎缩。

二是替代性金融工具的发展。在1982年12月和1983年1月,美国国会分别允许存款性金融机构开设不受“Q条例”利率上限管理的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和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这两大工具也对稳定负债起到了积极作用,因而降低了银行的NCDs发行动力。

三是与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变化有关。在1982年-1992年间,美国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银行倒闭风潮,即“储贷机构危机”,银行信用状况受到极大损害,此间NCDs的需求曾大幅下降。

定价和监管

虽然美国NCDs的发行期限从7天到5年甚至更长不等,但目前的主流品种都集中在1年期以内。笔者选择1个月、3个月和6个月三个品种观察发现,其收益率存在以下特征:

一是除非出现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严重担忧,否则,一般情况下NCDs收益率水平大致会与联邦基金利率保持高度一致;其相对于同期限伦敦银行间拆借利率(Libor),在正常情况下有大约10bp左右的溢价。

二是NCDs随着期限延长,收益率一般略有上升,但1个月、3个月、6个月品种之间的期限利差不超过50bP。

三是NCDs相对于同期限美国国债利率存在显著溢价。

在美国,对NCDs的监管主要与两个方面的法规有关:一是与“储蓄和存款”相关的法规;二是与证券法相关的法规。

在与“储蓄和存款”相关的监管方面,由于NCDs从诞生之初从法律角度就被认定为“储蓄和定期存款”的一种,因而,自其产生就与对银行的监管和对存款账户消费者的保护密切相关。这方面直接与其有关(因监管银行而使其间接受到影响的监管政策这里不讨论)的政策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利率限制,第二个方面是存款保险。

在与证券相关的监管方面,美国对于证券的监管是两级体制,分为联邦和州。其中,联邦层面监管跨州发行和流通的证券,而州和地方监管仅在辖内发行和流通的证券。

相关新闻:

标签:市场 CD 利率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