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暴力分拣最高罚三万
2015年03月24日 14:59
来源:鲁北晚报
原标题:暴力分拣将最高被罚3万元 《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暴力分拣将最高被罚3万元 近日,从滨州市邮政管理局获悉,《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
原标题:暴力分拣将最高被罚3万元
《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暴力分拣将最高被罚3万元
近日,从滨州市邮政管理局获悉,《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要求寄递企业采用技术手段,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监控。对有抛扔、踩踏、坐压或者以其他危险方式造成寄递物品损毁的寄递企业,将被邮政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知《办法》将实施后,滨州市邮政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办公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结合滨州市邮政业安全生产实际,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了寄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收寄验视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分拣投递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寄递信息安全、邮政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及相关处罚条款。
据了解,《办法》以保障寄递安全为核心,通过对寄递物品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全过程环节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寄递企业的主体责任。
同时,确立了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寄递安全管理原则,构建起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保障协作工作机制。此外,《办法》还对加盟经营模式的安全管理、寄递信息安全、寄递物品投递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针对市民较关注的暴力分拣及信息泄露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寄递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抛扔、踩踏、坐压或者以其他危险方式造成寄递物品损毁;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服务阻断或者暂停经营活动,寄递企业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因纠纷造成寄递物品滞留、积压,加盟人、被加盟人未及时协商处理,寄递物品延误、丢失、损毁。
同时,《办法》还要求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详情单以及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以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损毁、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损毁、丢失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未按规定保管或者销毁寄递详情单的,由邮政管理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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