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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不动产登记证暂不能发放


来源:鲁北晚报

3月1日,不动产登记制度正式实施。按国土部要求,各地依照在登记过程中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此前已依法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旧有效,无需更换。

原标题:滨州不动产登记证暂不能发放

□晚报记者 张 静

晚报讯 3月1日,不动产登记制度正式实施。但因为不是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我市目前不动产登记的机构尚处于整合阶段,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处于摸底、调研阶段,各项工作仍在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证暂不能发放。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局获悉,我市目前暂不颁发新版不动产登记证书,各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证书,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目前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和程序不变,国土、房管、农林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按国土部要求,各地依照在登记过程中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此前已依法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旧有效,无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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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不动产登记制度 登记证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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