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滨州新房不能住 交定金签合同房子照涨价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滨州:签了合同还涨价 守着新房不能住 齐鲁网8月20日讯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杨锋)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咱们买房买车这样的大商品都要签订合同,把东西和价格等等说得明明白白

原标题:滨州:签了合同还涨价 守着新房不能住

齐鲁网8月20日讯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杨锋)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咱们买房买车这样的大商品都要签订合同,把东西和价格等等说得明明白白,消费者也防止交了钱拿不到自己的商品。可是滨州高新区的赵先生即使有明明白白的购房合同,也拿不到房子。

2010年的时候,赵先生和妻子芦女士看中了滨州高新区龙城名郡小区的房子,觉着房子价格不高,很划算,便交了定金和首付。

滨州高新区赵先生:“11月24日,交了首付18万多。”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赵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明确约定了购房价格,“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2100元”,双方约定2012年12月31日之前新房交钥匙,可是等赵先生终于盼到交钥匙的这天后,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滨州高新区赵先生:“到了交钥匙,每平方涨550元。”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已经白纸黑字,盖章摁戳了,买方赵先生的分期付款每月都交着,房子怎么又涨钱了呢。

滨州高新区赵先生:“只能看房子,但是不能住进去,不给钥匙,不让住。”

赵先生家的房子是复式的,上下两层,再加上储藏室,一共270多个平方,按照这种涨法,他们需要再多交很多钱。

滨州高新区赵先生:“多交15.1万。”

赵先生和妻子不同意再交钱,当然更不愿意退房子,现在,他们只能站在新房的门外不能入住。

与赵先生一样,拿不到新房钥匙的还有张先生,他是去年4月份购买的龙城名郡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着,“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2050.43元”,现在他同样面临着要多交钱的问题。

张先生:“交了16万7,每月月供2300,还分期,再交10来万。”

张先生说,他们当初被通知去开会,商量过房子涨价的事情,他们都接受不了。

张先生:“开会的,20来人,每平方涨550,承受不了,半路好好的,人家小区的都搬进去了,早说去别的地方买啊。”

房子要涨钱 发份通知就完事

张先生和赵先生他们的合同,我们都看见了,这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闹着玩的,那么是谁置消费者于不顾,公然强制涨价呢?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首先来到了滨州高新区龙城名郡的售楼处,这里的售楼员承认房价现在每平方涨了550元,这是因为当时有份通知。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开发商的孙经理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解答。

孙经理说,这个龙城名郡楼盘是滨州高新区建设指挥部委托他们开发商代建的房子,主要用于高新区机关干部职工的团购,也有部分房源卖给了张先生和赵先生这样的个人。

开发商孙经理:“你同意签字了,不同意就退了,你拿出来看看,你从高新区买的房子,去那边就知道了,带你过去就知道了。”

最后,大家又来到了滨州市高新区政府,看看到底是份怎样的涨价通知。在这里,赵先生和张先生两家等了近两个小时后,负责人张主任终于拿出了一份所谓的通知。

这个通知的意思是,房价初步按照1850元每平方米征收,以后再按照成本核算最后的价格,落款是高新区机关小区建设指挥部,时间2011年8月31号。对于这份通知,两家均表示,从来没见到过,更没有签过字。

可是,张主任这边始终拿不出有两家签字的通知,只表示,对这样的涨价,他们实属无奈。

房子卖便宜了,让消费者补上,那请问,如果房子买贵了,你们会把多余的钱退给消费者吗?房子签了合同还涨钱,拿着协议当废纸,真是滑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山东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房子 滨州 新房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