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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将建法律专家库


来源:晚报

通 讯 员 张一鸣   晚报讯 7月初,滨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滨州市法律专家库的通知》,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开展滨州市法律专家库人选征集工作。

原标题:我市将建法律专家库

通 讯 员 张一鸣

晚报讯 7月初,滨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滨州市法律专家库的通知》,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开展滨州市法律专家库人选征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将从报名者中遴选若干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经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正式聘任为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

滨州市政府法律专家库入选范围为市内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入选标准为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者实务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力;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8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身体健康。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滨州市政府法制网站“法制咨询委员会”(http://www.bzfz.gov.cn/bzsfzb/index.html)栏,下载《滨州市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准确填写后,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后报送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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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法律实务 我市 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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