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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货剪了商标 商家不认账


来源:鲁北晚报

过年买新衣,本来图个高兴,可是滨城区的郭女士却买了一肚子气。本报提醒消费者,买东西一定要擦亮眼睛,看好了再买,另外,要保留好购物票据,购买物品时应索要购物发票。

过年买新衣,本来图个高兴,可是滨城区的郭女士却买了一肚子气。为啥呀,因为当时没看好,衣服有质量问题却不能退换。

>>过年买新衣

一马虎眼买到问题货

年前,郭女士在市区渤海国际附近逛街时,看上了某品牌服装店里一件高端上衣,试穿后觉得合适用349元的价格购买了下来。“因为当时快过年了嘛,而且这个款式的衣服是最后一件,所以店员给我打了个八折。”郭女士介绍,因为还有别的事情,匆匆试穿后觉得没啥大问题就买下来回家了。年后穿着新衣服出门走亲戚,哪知穿上新衣服前后一打量,才看到衣服后肩的接缝处有问题,“接缝没有处理好,衣服肩部有裂开的迹象。”郭女士心疼呀,这花了三百多块钱的衣服还没穿就有质量问题,搁谁谁也不舒服。于是,郭女士找到了当时卖给她衣服的服装店。

>>只因剪了小商标

店员不认账

郭女士拿着衣服以及当时购买衣物的小票来到服装店要说法。店员一开始推脱卖给郭女士衣服的另外一个店员不在,后来又说经理在济南,这个问题要咨询杭州衣服总部再做处理。总之,就是拖拉着不给处理。后来郭女士多次找到该店寻求说法,令人想不到的是,店员开始反悔称不是自己店的衣服。“穿之前我把衣服里面一侧的小商标给剪掉了。”郭女士称为了穿着舒服,衣服里面的小商标她给剪掉了,“就因为这,店员说这不是店里的衣服,还说什么现在很多从网上买的衣服冒充店里的正品。”郭女士气坏了,自己手上明明有购物小票,店员居然不承认了。随后郭女士拨打了消费者维权电话。

本报提醒消费者,买东西一定要擦亮眼睛,看好了再买,另外,要保留好购物票据,购买物品时应索要购物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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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丛丛]

标签:郭女士 店员 买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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