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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首家社会工作机构发起于博兴


来源:滨州日报

博兴县清河社会工作服务社是我市首家也是目前惟一一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去年12月份,清河社会工作服务社申请到共青团山东省委“青春同行·益暖齐鲁”贫困青少年关爱项目资金1万元,服务时间到2015年6月底结束,为期半年,清河社会工作服务社专业社工正逐步开展项目服务。

原标题:我市首家社会工作机构发起于博兴

博兴县清河社会工作服务社是我市首家也是目前惟一一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去年10月份成立,由博兴县民政局扶持培育、注册批准,服务范围包括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内容。

“星星之火”之所以发起于博兴,与之前博兴县购买社会岗位有关。2010年11月30日,博兴县民政局与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签约,正式购买了3个社会工作岗位,主要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和社会福利救助,社工由济南山泉社会工作者服务社派驻。

从这时起,博兴县有了全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采用的是“社工+义工+从工”的服务模式。这种模式很好地解决了社工人员不足的情况,自2010年以来,社工靠着所学知识做了许多工作,比如在全县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又比如暑期儿童免费托管班……经过4年的成果积累,博兴县民政局培育起了清河社工服务社。服务社成立,其中有着多层涵义:一方面这是博兴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的标志。另一方面则是要化解社工岗位面对的尴尬处境,能够使其作为第三方社会组织去承接部分公共服务项目,起到“资金多源”、“去行政化”、“增员扩项”的作用。

服务社起步比较顺利。去年12月份,清河社会工作服务社申请到共青团山东省委“青春同行·益暖齐鲁”贫困青少年关爱项目资金1万元,服务时间到2015年6月底结束,为期半年,清河社会工作服务社专业社工正逐步开展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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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社工 我市 博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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