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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邹平城乡“三属”定期抚恤金一体化


来源:滨州传媒网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王琼琳 报道)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博兴、邹平两县已全面落实城乡“三属”抚恤金标准一体化,从根本上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优抚待遇。截至目前,两县已顺利完成了对377户“三属”定期抚恤金的提标工作,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的一致好评。

原标题:博兴、邹平两县试点推行城乡“三属”抚恤金标准一体化 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增幅达109%

本报讯(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王琼琳报道)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博兴、邹平两县已全面落实城乡“三属”抚恤金标准一体化,从根本上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优抚待遇。

据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民政部门出台创新举措,在所辖的博兴、邹平两县试点推行城乡“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城乡并轨发放,其中农村“三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从去年的烈属797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761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7290元/年,分别提高到今年16630元/年、14270元/年、13430元/年,标准提升幅度达109%,每人每年高于国家标准近5500元。

此项政策的出台,使农村与城镇“三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持平,实现了“三属”城乡定期抚恤金标准一体化。博兴、邹平两县也由此成为我市率先实现无城乡差别、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一体化的县,为今后我市全面实现优抚对象城乡抚恤补助标准一体化进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截至目前,两县已顺利完成了对377户“三属”定期抚恤金的提标工作,涉及金额200余万元,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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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抚恤金标准 三属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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