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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2014年预算 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


来源:滨州日报

近日,邹平县完成了2014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落实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投资评审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以“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凡项目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都要申报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实现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由按需分配向按绩效分配的转变。

原标题:邹平完成2014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

本报邹平讯(通讯员 赵方成 王成 报道)近日,邹平县完成了2014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落实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一方面严格经费预算编制,公用经费在2013年基础上统一压减5%(学校除外),同时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业务类项目预算,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彻底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业务类项目。

落实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投资评审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一方面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国有资产预算的审核力度,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资产配置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不符合购置标准和条件的不予安排预算,同时也不予安排政府采购,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另一方面,把投资评审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管理环节,各预算单位年度投资类预算项目,必须先评审后预算。

落实绩效预算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凡项目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都要申报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实现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由按需分配向按绩效分配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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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公用经费 三公 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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