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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


来源:中国网山东频道

近日,记者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滨州市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已经出台。坚持按计划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滨州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通知》中明确规定,全市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

原标题:2015年滨州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出台

中国网山东频道滨州4月22日讯 近日,记者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滨州市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已经出台。

对比往年的工作通知记者发现,今年制定的政策和措施更加简便易行,不仅易于部门、学校操作,也便于普通百姓掌握理解。

坚持按计划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滨州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通知》中明确规定,全市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就近入学。条件具备的县区,可探索推进学区制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在保持学校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年城区学校招生规模和适龄人口变化对学校招生范围作适当调整。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

坚持按计划招生的原则。各中小学校严格按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严格控制新招生年级学生班额,逐步实施标准化班额教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坚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滨州实验学校的招生范围是:黄河二路以北,黄河十二路以南,新立河以西,渤海十八路以东。北镇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由滨城区教育局划定。其他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分别由属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适龄儿童本人常住户口应与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

2015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本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申请就读小学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和房产所有人;

户口和居住随其他法定监护人、且该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少年儿童,如符合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孤儿等条件之一,根据该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购买新建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购买二手房的,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依照现有户籍政策租房落为城区常住户口的,同样可申请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通知》规定,同一房产(住所)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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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招生计划 招生录取 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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