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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来源:鲁北晚报

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机制,对公办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制定全市统一的生均经费最低标准,经费由各级财政按隶属关系分别分级负担。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所需资金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

原标题:我市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晚报记者 张卫建

通 讯 员 许晓光

晚报讯 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针对目前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我市将通过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机制等6项举措,加大学前教育支持力度,以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这6项举措包括:市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以引导和扶持农村及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学前教育,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培训园长和教师等。

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机制,对公办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制定全市统一的生均经费最低标准,经费由各级财政按隶属关系分别分级负担。

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全市各乡镇建立一处达省级标准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逐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办园成本家庭合理分担机制,本着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和群众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逐步做到按办园成本收费。

实施农村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配备工程。利用3至5年,完成全市所有农村注册公办幼儿园(含乡镇中心园、农村学校附设园及村办园)的设施设备配备任务,建立和完善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配备投入保障机制。

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幼儿教师培训,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 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生活水平。

按照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公办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生均经费全市统一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鼓励财力好的县(区)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所需资金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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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学前教育 生均经费 财政拨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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