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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两家创投公司获专项资金支持


来源:鲁北晚报

近日,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达了2014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立项文件,我市2家创业投资公司列入其中,共获得先导资金2800万元,其中滨州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00万元,山东恒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

原标题:我市两家创投公司获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支持

□晚报记者 李琳

晚报讯 近日,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达了2014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立项文件,我市2家创业投资公司列入其中,共获得先导资金2800万元,其中滨州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00万元,山东恒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2014年度全省有14家创投公司获得该资金支持,我市争取资金数占全省总数的9.3%。

今年省科技厅、财政厅从重大专项资金中拿出3亿元设立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并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先导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到期归还本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权力下放、促进转化”的原则,对符合要求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专项支持,引导、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通过严格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对高新技术产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的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创投机构不得使用先导资金从事贷款或股票(投资企业上市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先导资金收益分配可用于再次投入创业投资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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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我市 创投 创业投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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