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阳信:男子醉酒持刀碰瓷 寻衅滋事被刑拘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滨州6月3日讯2015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阳信县公安局金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出警指令:有人在银高大集上持刀滋事。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相关规定,阳信县公安局金阳派出所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原标题:滨州阳信:男子醉酒持刀碰瓷 寻衅滋事被刑拘

齐鲁网滨州6月3日讯 2015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阳信县公安局金阳派出所接指挥中心出警指令:有人在银高大集上持刀滋事。

民警在快速出警的同时启动联动机制,请特巡警大队派员支持,后双方携手将持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制服并带回金阳派出所。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醉酒(经滨州市疾病控制中心依法对其血液进行酒精浓度为84.5)驾驶一辆挂有假牌照的两轮摩托车,窜至金阳街道办事处银高大集,依他人别他摩托车为由滋事,对受害人赵某进行殴打,并持尖刀对其恐吓,并向受害人赵某索要现金50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相关规定,阳信县公安局金阳派出所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5月26日,阳信县公安局金阳派出所依法向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6月2日,经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

通讯员 张晓晓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阳信县 犯罪嫌疑人 派出所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