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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法院陪审员数量达到99名 提陪审质效


来源:滨州传媒网

不仅如此,在陪审队伍建设上,该院严把“三关”,不断规范陪审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陪审工作质效。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到85%以上,参与案件调撤率较其他案件高出近10 个百分点。

原标题:邹平法院陪审员数量达到99名

完成最高法院提出的“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

本报邹平讯(通讯员 张娟 报道)日前,邹平县法院增选并报请人大任命陪审员58名,使该院陪审员数量上升到99名,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5月提出的各级人民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不仅如此,在陪审队伍建设上,该院严把“三关”,不断规范陪审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陪审工作质效。

严把选任关。以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调解能力强为标准,通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等程序确定拟任人员。如今,该院陪审员队伍呈现三个新特点:人员组成更具广泛性,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妇联、工会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乡镇的基层干部群众;年龄结构更加合理,老中青相结合;业务水平更高,他们不仅是各自工作岗位上的业务骨干,而且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识。

严把培训关。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实行多元化培训机制,落实“三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观陪审示范庭、旁听典型案例等;集中辅导与日常交流相结合,鼓励陪审员多与法官交流,新任职人员多与经验丰富的陪审员交流;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在季度培训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组织强化培训。

严把管理关。科学安排参审,以随机抽取为原则,兼顾陪审员自身专业特长以及案件性质确定陪审员,并提前告知参审时间;创新人民陪审工作模式,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由单一陪审向“陪调”转变,进一步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员、宣传员作用;完善考评及奖惩机制,案件审结后填写《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登记表》,由审判长填写反馈意见,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记入陪审员档案,对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

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到85%以上,参与案件调撤率较其他案件高出近10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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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琦]

标签: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登记表 组织强化 倍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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