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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检院全力遏制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


来源:凤凰网山东

近年来,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不断增多,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有效治理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切实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贯

近年来,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不断增多,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有效治理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切实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滨州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坚持打击和预防相结合的方针,从根本上遏制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蔓延。

强化执法办案,形成打击合力。准确把握农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认真研究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的规律,坚持“挖窝查串、重点治理”的办案思路,深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损害农民切身利益、性质恶劣的案件要一查到底,扩大办案的规模效应,增强办案的威慑力。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理顺涉农惠民领域相关制度规定,使各项制度规定之间衔接得当,易于操作,保证其在具体贯彻落实上有力、到位。二是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于重大惠农资金的投入予以重点跟踪监督,对强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实地检查和不定期实地抽查,及早发现和纠正问题。健全建立涉农信息共享制度,建立检察机关与涉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相互通报涉农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的查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办案中发现的犯罪规律和漏洞,及时向涉农相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

积极发挥群众对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的有效监督。立足实际,贴近农村社情民意,兼顾农民长期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为农村普法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教育服务,弘扬法治精神,使法治意识、维权观念真正深入人心,为打击和预防涉农惠民贪贿犯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让农民群众知道自己的权益所在,明确自己同政府的关系,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担当起监督者的角色,对涉农惠民贪贿犯罪形成有效的权利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举报宣传活动,使农民群众敢于举报、愿意举报、善于举报,依法保障举报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审查、依法处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贪贿犯罪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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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婷婷]

标签:惠民领域贪贿犯罪 滨州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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