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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滨州日报

今年年初,国家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本项政策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其中。近年来,保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成为各级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环节,其中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成为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原标题:市国税局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3000余万元

本报滨州讯(通讯员 张波 郭晓琳 报道)今年年初,国家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本项政策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其中。

近年来,保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成为各级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环节,其中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成为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2015年,滨州市国税局不断创新管理、持续优化服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小微企业的牵引力作用,帮助小微企业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全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达到13909户,占全部所得税纳税人的80.60%,在全年四个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环节中,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面达到100%,共为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3040.09万元。

该项政策的落实让企业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山东新安电气有限公司是资产过千万元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成立5年来,经营能力稳步提升,但是也遇到了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周转问题。该企业负责人刘新安说:“近些年来,国家对我们小企业的优惠和便利层出不穷,但是仍然是觉得不解渴。去年,我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万多元,享受了3000多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今年,我们通过扩大生产,目前利润总额已经达到了9万多元,在为企业蓬勃发展高兴的同时,也被资金问题困扰着。正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国税局的同志们上门告诉我们有了更有力的优惠政策,对应纳税所得额6万-10万元的小微企业也能享受减半征收的政策了,为我们减免了1.4万元,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问题,真的是及时雨啊!”

该企业财务人员表示:“以前落实优惠都是在下一年初的汇算清缴工作中进行,难免会存在多缴纳的税款退税或者抵缴的问题,比较麻烦,现在好了,不仅在季度预缴就落实了税收优惠,解决了资金难题,而且避免了汇算清缴期间的退税、抵税的麻烦。”

据悉,滨州市国税局通过大力加强小微企业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保证纳税人全面及时掌握政策,同时,通过加强数据审核,积极回访纳税人,多方征集其他部门的意见,及时把握优惠工作脉络,保证政策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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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佰云]

标签:小微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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