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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推行公共安全监管“三告”制度


来源:滨州传媒网

据了解,市公安局将“三告”措施作为长期、常态措施形成制度,一以贯之实施,以期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为加强全市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五项整治”行动。

原标题:我市推行公共安全监管“三告”制度

针对消防、交通、危化品、校车、渣土车安全隐患“五项整治”

我市推行公共安全

监管“三告”制度

本报滨州讯(通讯员张锦程周贝贝报道)近日,在深入推进消防、交通、危化品、校车、渣土车安全隐患“五项整治”活动中,我市警方创新推出了公共安全监管函告、报告、通告“三告”措施,以此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公共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完善,有效强化公共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

“三告”措施中,函告,即执法中发现公共安全隐患,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单位整改的同时,第一时间函告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情况,明确责任,原则上一案一函告;报告,即对于行业性、区域性、集中连片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辖区内的重要单位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责令停产停业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在函告主管部门的同时,以正式公文报告党委政府,原则上一季度一报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通告,即对于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函告、报告后仍未整改的,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定期向社会曝光,请社会监督整改,原则上一季度一通告。

据了解,市公安局将“三告”措施作为长期、常态措施形成制度,一以贯之实施,以期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此外,为加强全市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五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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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标签:我市 公共安全 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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