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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制度仍存管理短板 缺乏有效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经济参考报

前不久,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从2015年1月10日起,将召回2014年2月9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奔腾B50轿车,共计15798辆。梳理速腾“断轴门”事件可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中国式召回:车主维权——舆论跟进——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约谈车企——车企宣布召回。

毋庸置疑,汽车召回制度有效减少了缺陷汽车对公众人身安全的危害,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走过十年的汽车召回制度在我国还刚刚起步,与欧美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其中,既有数量上的差距,也有制度缺陷上的差距。

以美国为例,根据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统计数据,在过去十几年间,美国每年召回汽车总量在1000万到2000万不等,2014年上半年突破3000 万,远远超过当年的新车销量。反观国内召回数量,十年来的召回总量还不到美国一年的召回量。对于汽车产销连续多年世界第一的我国来说,召回量确实有些少得不成比例。

另一方面,召回制度管理上的短板一直备受消费者诟病,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负责召回的国家质检总局在收集涉事车辆信息方面,经常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是缺乏专业、公正的评估鉴定手段。由于很多鉴定机构与汽车厂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消费者不认可其鉴定结果的情况经常出现。

贾新光等专家表示,这些年,国内消费者在召回问题上经常被国外车企区别对待,重要原因就是召回制度约束力偏弱,召回处罚力度不够。他们建议,我国的召回制度应该加大前端监管力度,探索有效的投诉信息收集、整合机制。同时,不断完善第三方检测制度,探索公正、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手段。

除了制度上的完善,作为生产厂家的车企也要加大质量把关,增强责任意识。正在持续发酵的日本高田气囊安全事件,也给车企敲响了警钟。在汽车全球化背景下,在平台化大规模生产趋势下,在采购通用零部件降低成本的普遍做法流行时,如何牢牢把控好质量关,正在成为车企亟须补上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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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冬丽]

标签:汽车召回制度 一汽海马 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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