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济宁邹城有了“教育警察” 选聘责任督学引关注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提要]选聘责任督学69名,实现中小学责任督学“全覆盖”……近日,邹城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选聘责任督学69名,实现中小学责任督学“全覆盖”……近日,邹城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原标题:济宁邹城有了“教育警察” 选聘责任督学引关注

选聘责任督学69名,实现中小学责任督学“全覆盖”……近日,邹城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这一创新性举措,一时间成为群众和社会各界争相讨论的热门话题。

据了解,督学制度起源于1839年的英国,是世界上教育督导先进国家的普遍做法。教育系统面大量广,如何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邹城市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教育督导工作要求,积极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创新教育监督指导方式,从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为每一所中小学选聘两名以上的责任督学,负责监督指导学校日常工作。不仅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还可以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征集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对学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下达《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整改落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责任督学职责范围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学校教育标准的“守护者”、“监督者”。因此,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教育警察”。

另外,该市教育局还通过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开展督学培训交流、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和培养,把对学校的监督指导真正落实在工作第一线,把握教育发展脉搏,倾听基层建议诉求,从根本上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王昌军 徐峰)

相关专题: 山东邹城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王得格]

标签:督学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教学工作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