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属于高端化服务 须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2013年09月24日 16:33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侯金亮
近日,歌乐山合展天池老年护养中心影剧院里,81岁的吴秦生婆婆和87岁的老伴郭明华手牵手走进大门,立刻迎来了一片赞美声。我们可以探索不同的方式应对养老问题,但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是政府兜底的基础不能丧失。
原标题:让以房养老成为“自主选项”
近日,歌乐山合展天池老年护养中心影剧院里,81岁的吴秦生婆婆和87岁的老伴郭明华手牵手走进大门,立刻迎来了一片赞美声。原来,他们不仅是看上去年轻、开朗,还大胆选择了大多数人目前不易接受的一种养老方式:把唯一一套房子卖了,一起搬进养老院。(据《重庆晚报》)
这对老夫妻选择的养老方式正是当前社会热议的话题——以房养老。可以说,这也是让一些人觉得难以接受的养老方式。因为在众多中国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看来,房子几乎就是家的物质外化,怎能卖掉呢?以房养老在推行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阻碍就是观念问题。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就是非要和儿女住在一起,或者非要守着一套房子,其实,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为啥不让自己活得舒服点?”郭爷爷和吴婆婆都这么说。其实,只要让自己的晚年过得舒服开心,至于用何种方式养老并不是最重要的。这对老夫妻的实践证明,以房养老“朋友没少,和儿孙走动也差不多,还少了很多家务事”,房子卖掉了,他们却收获了惬意的生活,可见这是个不错的选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房养老”将是社会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模式的重要补充。养老市场化是一个趋势。当然,我们可以探索不同的方式应对养老问题,但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是政府兜底的基础不能丧失。“以房养老”属于高端化服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未尝不可,也有可资借鉴的国际经验,可对于那些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政府的兜底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以房养老”必须要坚持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政府发挥能动性建立不同的养老模式,可选择权应该属于民众。对于很多有房子的老年人来讲,以房养老在某种意义上,不失为一个很划算的选择,即便如此,这也只能是个“自主选项”。
说到底,我们要在完善公共养老服务的基础上,以自主选项为前提,稳步推进“以房养老”,使其成为公共养老的有力补充,促进我国养老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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