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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中区政府网

转自2013年9月25日济南市中区政府网   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填写、报送真实规范,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

转自2013年9月25日济南市中区政府网  

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填写、报送真实规范,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1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审的范围

凡在市中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民,均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评审的标准和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济人社发〔2011〕22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破格申报人员,须符合省、市规定的破格申报标准条件;改系列评审人员,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事业单位中由非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申报评审的渠道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有主管部门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送。无主管部门但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可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报送;人事档案关系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报送;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济南市的,可持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民办高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和村委会推荐申报。

四、关于报送2013年度职称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人员要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前提,按照岗位空缺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各事业单位要填写《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及人员情况表》、《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同申报人员的五证(学历证书、计算机证书、外语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登记表)一起以主管局为单位进行上报(上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待市人社部门审核条件并结合单位空岗情况下发申报名额后,再组织竞争推荐。

企业单位要填写《济南市企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以主管局为单位上报至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要逐一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其“工作经历”要严审,防止出现事业单位人员以企业名义上报的现象。此类现象一经发现,将对申报人员和相关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全市通报和处理。

(二)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实行预申报,预申报工作截止到9月30日,企业单位申报工作截止到10月15日。各单位请先将申报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数于9月27日前报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关于所需报送材料的问题

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有关表格可到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文件及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需购买,手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必须双面,可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原件),须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生成。

4.《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1份(A4纸型,原件)。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2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论文不超过2篇,著作不超过1部。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聘书(原件)。

8.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9.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1份(A4纸型,原件)。

1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或《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1份(A4纸型,原件)。

1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1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4纸型,原件),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3.破格申报的,须报送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A4纸型,原件)。

六、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报送到区人社局专技科。

2.符合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报区人社局。(上报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

3.各单位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A4纸型,原件,加盖印鉴,附数据盘),并将《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盘一并上报。

4.申请职称外语免试及放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的人员,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表格及材料,报区人社局。(上报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

七、关于申报职称时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2.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规范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3.申报材料可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印刷所购买,电话:86915856,地址:市中区南新街23号。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必须购买后手填外,其他表格也可由电脑打印。

4.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查、审核、呈报工作,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报送省里评审的,按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有关要求办理。

5.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如:××市、县(市、区)××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市、县(市、区)××单位”,不得填写“××市、县(市、区)××局”。填写从事专业应统一规范。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填写“从事专业”。

6.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单位意见”栏须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中“单位意见”栏须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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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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