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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门立法 征收条例征民意


来源:水母网

这一条例是今年山东省人大、省政府的确保立法项目。由于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山东省法制办决定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条例中的重点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

原标题:山东开门立法 征收条例征民意       

“超过30%的人不同意就不能征收,这是最大限度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征收是公共利益需要,不应让少数人绑架多数人”……  

8月1日,在《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来自高校、律所、建设企业、居民等各方代表就“超过30%的被征收人提出不同意征收书面意见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规定针锋相对,各陈己见。  

这一条例是今年山东省人大、省政府的确保立法项目。由于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山东省法制办决定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条例中的重点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  山东省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说,如何既要保证旧城区改造,顺应大部分人盼拆迁的意愿;又要维护少部分人的意愿不受侵犯,这个平衡点在哪里,确实是我们现在比较为难的。今天的听证会,是条例完善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社会各界对此有何建议,都可以通过网站、信函等形式向我们提出,以真正实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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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佳]

标签:立法 民意 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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