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黄少安解读18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法治 跟百姓密切相关


来源:齐鲁网

黄少安: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从《决定》的字面来看,跟经济相关的字眼、词不多,但是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齐鲁网:刚才我们提到,用法治来扫清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障碍,有网友认为,现在上海自贸区正在试行、试水。

原标题:黄少安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解读四中全会精神

《在线讲坛: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解读四中全会精神

齐鲁网济南10月30日讯(记者 郑保军 靖晓红 摄影 白少光)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今天9:30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做客齐鲁网《在线讲坛: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栏目,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经济类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齐鲁网: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并作出具体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给中国经济带来什么?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有什么样的影响?

黄少安: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从《决定》的字面来看,跟经济相关的字眼、词不多,但是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因为中国现在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所以讲法律、讲诚信、讲规则。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实际上是为经济发展奠基,提供最基本的制度保障。

通过法治的完善,每一个经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个人,他的权利和义务都靠法律界定。当权利、责任边界清楚时,在从事经济活动的时候,你的预期是稳定的,成本是可计算的,这样大家都有积极性,有利于财产保护,有利于资本积累,特别是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立法来引导经济朝着一个更健康、更文明的方向发展。比如说生态保护需要环境立法。通过法治的引导,使中国走向一个吃资本红利、技术红利的路径。这都非常重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平的竞争环境,权利和义务的稳定预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法律依据。

齐鲁网:经济发展与法治是分不开的,有媒体分析说,四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为下一步的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攻关”。您认为四中全会公报有哪些内容对经济发展是利好消息?

黄少安: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决定》,对经济发展是利好的。强调依法治国,强调完善法治,有三层意思:第一,把原来我们改革的措施通过法律确定下来,固定下来,树立它的权威性,对已有的改革权益上升到法律。第二方面,我们的改革原来更多是试探、试错,我们现在要经过严格的法律论证、科学的决策,要避免以改革的名义瞎折腾。第三个方面,为未来的改革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我们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改革的阻力很大,有利益集团的阻挠,靠某个人权威、思想是很难推动的,我们靠法律的威严、法律的权力、法律的约束。

齐鲁网:四中全会公报中指出,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经济发展中,如何才能更好的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黄少安:法律它是一个风向标,一个激励和约束机制。怎么立法、怎么执法,对政府、企业、个人都是一个规范和引导的作用。我们的法律体系,有很多不同层次的的功能,实际上就是规范和约束政府,保障公民的产权和人权,维护公共秩序这三个目标。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我们对政府和政府的官员个人,他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他应该承担什么义务,要规定清楚。对企业也是,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跟人家签约了不能违约。包括个人也是,你作为消费者、投资者,作为生活中的一个普通人,你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通过法律来界定。

齐鲁网: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领域立法工作紧跟全面深化改革节奏,不断的完善,像前段时间的旅游法,有效规范了旅游业。您认为,当前在经济立法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

黄少安: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立法的问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在立法过程中,第一个问题是防止部门自己为自己立法,立法应该是第三方立法,公民立法。所以防止部门立法非常重要,否则出台的法律都是霸王条款。第二个问题,从经济的角度去考虑怎样才能高效率的维护公平和正义。比如基本的人权是没法用成本和收益考量的,但是很多尤其是经济方面的法,是需要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考量的。就是立这个法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你不能为了解决个问题引发三个问题,或者说如果这个问题允许它存在,可能会造成损失,那我为什么立这个法?第三个问题,我们在强调法治、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同样也要考虑法律不要越界,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千万别用法律解决。尽管你的主观愿望可能很好,但是可能解决不了。像道德的问题就要用道德规则解决,法律不能跨越到道德里面去,否则会得不偿失。

齐鲁网:有位齐鲁网网友留言说,黄院长您好,前几天我看的一篇解读文章上有位专家表示,这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仅着眼于司法或行政领域,而是与经济新常态、社会新转型结合在一起,目的是为中国经济转型扫清障碍。您怎么看待这种观点?如何运用法治来扫清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障碍?

黄少安:所谓经济新常态,就是过去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的经济是高度增长,甚至超高速增长,现在就是经济由高速或超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就是6%到7%左右。同时我们的就业还没有下降。这是我们的一个新常态。其次,就是我们的经济结构明显朝着第三产业比例增加的方向。再者,是人口红利和资源红利基本上吃完。我们的环境污染的压力越来越大,包括雾霾、水体污染、土壤污染。这些就是我们的新常态。

实际上是两个含义,一个是我们产业结构怎么升级、经济怎么进一步发展。二是我们社会怎么转型。社会转型跟经济结构是相伴的,但不是一回事。我们只有依靠法律、法治来促进我们的经济转型,也要依靠法治来促进我们的社会转型。比如我们怎么才能实现社会文明、实现清洁经济,我们需要很严格的环境保护法,需要很严格的能源节约法。所以要依靠法律手段促进经济转型,提高我们的竞争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价值。再一个,我们要通过法律来改善我们的生产要素结构。产业结构是由生产要素结构决定的,一个国家靠吃人口红利或资源红利,永远成不了发达国家。只有优秀的产业大军、优秀的管理者、高质量的设备,才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我们要吃资本红利、技术红利,这需要法律的规范或引导,来加大对盈利资本的投入。

齐鲁网:刚才我们提到,用法治来扫清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障碍,有网友认为,现在上海自贸区正在试行、试水。这么短的时间就出台一个纲领性文件,会不会显得早?

黄少安:不会,我们国家不是现在才强调加强法治,我们原来一直强调,我们的法律制度也在一直不断完善。只是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我们把高度提上来,而且力度大了。自贸区的试点,实际上是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的试点,它主要是要解决所谓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管理的本质是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就是说把政府的职能和权利界定很清楚。通俗来说,只要法律规定政府不该管的。

齐鲁网:依法治国不仅是宏大的也是具体的,它关乎国家的治理,也关乎每一个老百姓的福祉。请黄院长给我们谈一谈,依法治国和我们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黄少安: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依法治国、法治的完善,跟老百姓的联系更密切。法律是个体系,绝大多数的法律是针对企业和公民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法律来界定的,靠法律和道德规则来约束的。到底依法治国怎么跟老百姓相关?比如现在法治完善,强调有案必立,这对老百姓是好事。你去法院打官司告状,可能就不像原来那样有些案件不受理。再者,老百姓也应该更加敢于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往总是觉得官比法大,现在是法比官大。所以老百姓应该对法律更加敬畏,而不要对官更加敬畏,这是很重要的。另外,在具体办事的过程,比如你要办企业,程序更加透明、更加规范,那就不要想着去找个关系,走个后门,依法办事就行了。经济活动成本大幅度下降,对老百姓是有利的。

还有,法律更加保障你的权力,法律让你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个老百姓从现在开始,应该有一个强法意识,要做守法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像邻居之间有个相邻权,你在你家里不是干什么都可以的,如果你影响到别人那就不对。再一个,要敢于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比如你炒股赔钱,你就不应该到政府静坐,这是不对的。法律一个是强调平等,第二是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相关专题: 山东专家智库  

[责任编辑:万琳]

标签:四中全会 黄少安 法治

人参与 评论

精彩推荐

0
分享到: